|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8808 |
|---|---|
| 项目名称 | 昌平区42公里绿道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24.120000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0号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1日 1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水土保持监测。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1、方式:响应人须先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参与关注项目,然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cpczlhk@163.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 2、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项目内容 | 昌平区42公里绿道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表、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的编制以及为做好相关服务而进行的所有调査、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8808 | 项目名称 | 昌平区42公里绿道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昌平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24.12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0号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1日 10时00分 |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水土保持监测。 |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 公告说明 | 1、方式:响应人须先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参与关注项目,然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cpczlhk@163.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 2、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
| 项目内容 | 昌平区42公里绿道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表、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的编制以及为做好相关服务而进行的所有调査、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
| 联系人 | 张工 |
|---|---|
|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01080116602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公司电话 | |
| 个人电话 | |
| 邮件 |
| 联系人 | 张工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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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1080116602 | 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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