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KC-20260507061125-26591
二、合同名称: KC-20260507061125-26591
三、项目编号: ZJXD-202605-230882-081336
四、项目名称: 富锦市砚山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富锦市砚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富锦市砚山镇恒山村
联系方式:04542710076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前进区58委
联系方式:17204543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和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分为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等。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辆
主要标的单价:7217.2200元
合同金额:1.41944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平台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5-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5-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7703cf348d8e99b4252e762b3ecb8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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