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曲阳县城区集中供水老旧管网提升改造及漏损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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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曲审批招标方案核准决定【2026】003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安装业 | ||||||||||||||||||||||||||||||||||||||||
| 所属地区: | 保定市-曲阳县 | 招标内容: | |||||||||||||||||||||||||||||||||||||||
| 曲阳县城区集中供水老旧管网提升改造及漏损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城区集中供水老旧管网提升改造及漏损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曲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曲阳县城区集中供水老旧管网提升改造及漏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曲阳发改审字【2026】3号、关于曲阳县城区集中供水老旧管网提升改造及漏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曲阳发改审字【202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097.9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927.15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共改造dn500供水管线2945米,改造dn315供水管线8926米,改造dn200供水管线4068米,改造dn160供水管线1429米,改造dn110供水管线2020米,改造dn90供水管线2980米,改造dn63供水管线64米,改造dn50供水管线1514米,配套阀井335座。二次供水设施1个,增设管网计量、监测装置各119套及配套设施等。建设地点: 曲阳县城区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5078.376 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完成该项目范围内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运行;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及维修;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计划工期: 54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515日历天);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4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2、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4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一项类似施工业绩;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8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4 00:00至2026-05-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提出,异议受理主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杨龙 , 联系电话:0312-7740912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亿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雨悦, 联系电话:0312-428988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4295288 电子邮箱:qyz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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