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桥梁检测车租赁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云南
发布时间:2026-05-12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6-G3-02001-YNZZ-01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YNZC2026-G3-02001-YNZZ-0186: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桥梁检测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09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对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方式进行更正。 更正前内容:付款方式:本合同实行“一租一签”、“一签一付”据实结算模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45%作为预付款。单次租赁服务完成并签署结算单后,若当期累计应付结算金额未达到已支付预付款额度的,甲方不予单独支付当期款项;待多期租赁累计结算金额超出预付款额度后,甲方对超出部分按结算单金额,在乙方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及完整结算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结算总价若超出本项目合同总价,按照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执行。 更正后内容:付款方式:1.预付款支付本合同采用“单次租赁、据实结算,预付款分次抵扣”的结算模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法有效且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并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款45%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前述保函(经核验真实有效)及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作为预付款。
(1)预付款保函出具主体:预付款保函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或依法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乙方向甲方提交预付款保函的,保函文本应当采用保证人(银行或担保机构)依法制定的标准文本。乙方有权自主选择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乙方不得以现金形式提交预付款担保。
(2)预付款保函形式:预付款保函可采用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可通过“云南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在线办理电子预付款保函。
(3)预付款保函有效期: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持续至甲方确认的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付款金额且预付款全部抵扣完毕之日。乙方应在保函有效期届满前,根据预付款抵(因字数限制,详见更正公告附件内容)
更正日期:2026-05-12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本次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注意以此更正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3号
联系方式:0871-65112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方式:0871-67263556、64563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朱锐、陈思思、李星星
电 话:0871-67263556、64563522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