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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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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5-13

   项目概况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8707
项目名称: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11400
最高限价(元):1011400
采购需求:查看
1. 对全省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指导服务。
指导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港口企业依法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隐患管控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队伍素质、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指导服务内容包括: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急管理档案、安全专项经费计划和使用台账、作业设施运行情况等。
指导服务结束后,与企业就发现问题进行逐项复核确认,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经确认后形成正式问题隐患清单;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发现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整改指导措施建议,一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于指导服务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的安全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最终形成《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隐患管控指导服务工作报告》,推动实现港口安全清单化动态管理。
2.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安全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针对我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泊位数量多、安全作业风险高、安全监管压力大的特点,探索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画像和分级分类监管研究。
研究拟采用目标驱动法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研究,构建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安全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各项指标的具体数据来源、采集方式与计算规则,设计标准化的数据采集模板与核验机制;建立标准化的计分与分级方法,采用AA(信用非常好)、A(信用好)、B(信用一般)、C(信用较差)、D(信用极差)五个等级,形成完整的评价计算手册,为实施精准信用画像与分级管理提供核心依据。基于以上研究内容,编制《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安全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报告》,探索以信用手段强化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化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开展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控关键措施研究。
2025年《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印发<假期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细化措施》的通知》发布,重大危险源由于具有高风险、事故后果极端严重性以及社会影响广泛性等特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对遏制重特大事故意义重大。
据统计,我省在部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系统中登记涉及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动火作业26项,港口企业危险货物罐区、集装箱堆场93项。针对我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堆场数量多、安全作业风险高、安全监管压力大的特点,以港口危险货物罐区、集装箱堆场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我省实际,立足节假日提级管控与日常重点监管相结合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求,研究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全程管控的工作机制。围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能力提升,从制度建设、数智化支撑、惩戒约束等方面,研究提出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工作落实落地落细的支撑保障措施。基于以上研究内容,编制《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控关键措施研究报告》,强化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控。
4.开展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港口危险货物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评估工作。
2020年12月,我中心印发《关于修订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港口危险货物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辽交服务安全发〔2020〕24号),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的工作要求,拟对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港口危险货物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评估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六条,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所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3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佳兆业中心B座230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
(1)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2)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细节详见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024-2397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9楼902
联系方式:0429-3152555
邮箱地址:lncy88882022@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湾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15020109200092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博
电  话:0429-3152555
附件:
 

附件下载:附件7(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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