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对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污水处理厂水泵、搅拌机等设备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是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ZJDQ-2026-06
二、招标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标项内容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厂水泵搅拌机等设备配件采购及维修
| 120万元/年
| 详见招标需求
| 返厂维修的费用根据采购人确认的维修清单按实结算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限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送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06月02日14:30时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开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代表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
九、投标保证金:
1.金额: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如保证金通过转账或汇款形式的需从基本账户汇出。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注:①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②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后;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
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4、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5、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十
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575901476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830号综合楼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
联系人:莫聪聪
联系电话:13626796455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知行路1666号圣奥科创园5号楼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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