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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高速交警设施设备恢复还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山东 潍坊
发布时间:2026-05-1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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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高速交警设施设备恢复还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DGS-2026-0117
有效起始日期 2026-05-14 有效截止日期 2026-05-18
项目编号:370100863134717202402F023403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863134717202402F023403
项目名称
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直
建设性质
改扩建
招标备案号
SS202605071-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S202605071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项审〔2024〕341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8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S16荣潍高速公路莱阳至潍坊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自荣潍高速公路上跨G204烟沪线分离立交桥上,沿老路扩建前行,经烟台莱阳市,青岛莱西市、平度市,潍坊昌邑市、寒亭区、坊子区,止于荣潍高速公路坊子服务区。项目路线全长137.274公里,起点至莱西枢纽和涌泉枢纽互通至终点段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建,四车道路段长度32.131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8.0米;莱西枢纽至涌泉枢纽互通段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扩建,六车道改扩建路段长度为105.143公里,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4.5米。 根据高速交警设施设备恢复还建协议相关内容要求,现需对改扩建工程所涉及交警设施设备进行还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清监控系统、诱导警示及信息发布系统、智能卡口系统、违法抓拍查处系统、恶劣天气管控系统等五大智能设施,各系统设备安装所需结构和基础,以及系统运行所需其他附属工程等。 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具体总承包范围:还建交警设施设备所涉及的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集成施工、安装调试、联调联试、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以及相关培训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售后服务。同时,还需完成潍日、青银、新潍、青新、荣乌、沈海、龙青高速警用设施的信号回传及保通工作。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荣潍交警施工一标段,标段号:RWJJSG-1,起始桩号:K184+563, 结束桩号:K289+706,标段长度:105.143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荣潍交警施工一标段(RWJJSG-1)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具体总承包范围:还建交警设施设备所涉及的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集成施工、安装调试、联调联试、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以及相关培训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售后服务。同时,还需完成潍日、青银、新潍、青新、荣乌、沈海、龙青高速警用设施的信号回传及保通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
(2)设计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完成1项合同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业绩。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负责人任职经历;2.项目经理(1人):具有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或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3.项目总工(1人):具有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任职经历;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质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5-14至2026-05-18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7-14 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及电子签章确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6. 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同步推送至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7. 补充信息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4:监督部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0531-81258712
邮箱 :/
招标代理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0楼
联系人姓名 :燕增蒙
电话 :15966607927
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
电话 :0531-82380558
邮箱 :sddqzb2016@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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