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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第二阶段)施工及(绿地工程)监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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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0100G26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第二阶段)施工及(绿地工程)监理”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城发投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第二阶段)施工及(绿地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第二阶段)施工及(绿地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
2.3建设规模:
小区外市政配套项目(第二阶段)施工: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西起前华路,东至征仪路,道路长度1.16公里,双向4车道标准,红线宽度30米。其中合江路(前平路—征仪路)段长度504.37米,红线北半幅15m范围内,为一期工程已实施完成,本次建设红线南半幅15m范围,合江路(前华路—前平路)段全长653.032米,为30m红线全幅建设。配套雨水、污水等附属工程。
绿地工程:公园占地4.18公顷,本公园项目以“寒地生态降噪?民生活力公园”为核心主题,聚焦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更新与民生服务功能,打造适配寒地气候特点的生态型、便民型城市绿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绵设施工程(含边沟、植草沟、下凹式绿地)、绿化种植工程(乔灌草多层次植被体系,选用本地品种)、场地及铺装工程(含透水铺装、普通铺装)、设施工程(景观小品、照明设施、监控设施、座椅、健身设施、互动设施、垃圾桶)、构筑物工程等,整体兼顾生态功能性与民生实用性,打造特色鲜明、生态效益突出的民生生态公园。
2.4计划工期:2026年6月15日-2027年10月31日,共50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并配合完成项目竣工备案、综合验收。
2.6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及保修期。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10最高投标限价:73.15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监理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6年02月至2026年04月)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文件(黑建规〔2026〕3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织机构主要成员将完成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现场管理工作,不得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组织机构主要成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05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2 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4 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 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其它
10.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近三年2024年05月 01日起至 2026年05月 01 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5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6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2026〕3 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9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10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10.11如中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员配备情况组织施工,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将完成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现场管理工作,在此期间不得兼投其他项目,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
10.12不得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
10.13不得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10.14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
10.1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需配合招标人将拟派项目组织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管系统的锁定管理。如需要提供投标人企业锁的,投标人应在立即将企业锁递交到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录入。中标候选人未及时递交企业锁或者递交的企业锁中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法进行信息录入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10.16外省企业应按照“关于做好外省建筑企业进入我省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黑建建2018-10号文件执行。
10.17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18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联系方式:0451-84518306
招 标 人:哈尔滨城发投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阳
电话:13303602586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88号会展银座3层
联系人:杨永丽
电话:16594533111
电子邮箱:dachengxiangm@vip.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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