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提问及回复 |
| 1 | 勘察负责人,要求是地质类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但加分项必须要求是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本身和岩土关系更大,加分项应该改成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加4分。 答:详见补遗部分。 |
| 2 | 提问1、招标文件中对业绩要求提供的“初步设计批复”,若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是否满足要求? 提问2、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内置的“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并且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内置的“投标函”格式无法调整,请问是否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内置的“投标函”格式为准? 提问3、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最后写明:“2.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 款要求提供的资料”,按此要求,之前在招标文件资审部分已提供的“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二)承诺”及“ (三)其他资料”中的保证金有关凭证在此处是否需要再附一遍,请明确。 提问4、招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职称专业要求如下:水工类(指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或水工结构或水工技术专业或水利工程)、地质类(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建筑”等其他水工类专业和“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地质工程“等其他地质类专业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1.满足要求; 2.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对应的投标函格式为准; 3.投标文件格式是提供给投标单位,以便于投标文件的编制和专家评审,具体资料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其中关于保证金,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 (三)其他资料”的第1条“1.投标保证金”已明确要求提供的内容,第2条是指未在格式中单独列明但招标文件有要求的内容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认可。 |
| 3 | 本项目同时需要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招标条件应该由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利选择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为了避免联合体单位责、权、利发生连带纠纷。因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本项目同时需要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接受联合体(勘察+设计)能保证每个专业由最擅长的单位承担,是一种更安全、更高效的选择。招标条件是否可以由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详见提问3回答。 |
| 5 | 1,该项目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能否代替初设批复,同时以施工图审查时间为准;2,该项目为自来水供水工程,招标文件中净水厂是否应仅指自来水厂,不包括污水厂;3,招标文件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不亏损,大型央国企根据相关规定,一般要求6月30前披露即可,截止5月底未有25年财报,能否提供22-24年财报代替。 答:1.不可以; 2.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和《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净水厂仅指给水厂、自来水厂,不包括污水厂; 3.可以,详见补遗部分。 |
| 6 | 资格审查及加分项中要求提供的勘察业绩能否用污水厂业绩替代? 答:不可以。 |
| 7 | 市发改委,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答:本问题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无关,不作答复。 |
| 8 | 市发改委,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答:本问题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无关,不作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