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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大型土石...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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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SS2026050009 项目名称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标段编号 KSS2026050009,J03G 标段名称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大型土石方、市政给水、设备提升、安装等)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2日
工程类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昆山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其他-昆数据核〔2025〕1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建设地点: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镇、张浦镇、周市镇、陆家镇、巴城镇、千灯镇、淀山湖镇、周庄镇、锦溪镇   
2.2工程规模: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包括供水管网智能化设备提升、花桥增压站设备更新及进出水管改造工程两部分。
1.供水管网智能化设备提升。主要内容:在全市供水管网上布设压力监测仪35处、水质监测仪25处、水音监测仪250台、噪声监测仪500台;2.改造花桥增压站老化水泵及配套设备6套;沿沪大道(昆嘉路-天福路、京沪铁路南-312国道)改造花桥增压站DN1000进出水管道约6.2千米(含DN1200-DN1400穿路套管约35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监理(大型土石方、市政给水、设备提升、安装等)
2.4 监理服务期:55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47.95万元
2.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监理内容监理费合同估算价 (万元)工期 (日历天)
J03G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大型土石方、市政给水、设备提升、安装等)247.95550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3.5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年  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库中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市政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4人;
3.10是否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兼职:是: 否: ;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不允许兼职;
3.11 其它要求: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申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4)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6)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7)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8)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14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2日 09时30分  。
5.2 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5.3 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02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新点投标工具中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其他说明
8.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数科CA官网:https://www.jsdataca.com/),服务热线:400-6400-333(新?智能客服)、苏州专线:0512-68701110;CFCA在线办理:登录http://suzhou.ca369.cn,根据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信息,咨询电话:400-166-2366,18550096817。
8.4其他: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娄阳路700号2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杜工  
电话:  0512-57310059  电话:  0512-551572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文件下载: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人承诺书: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招标答疑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截止时间:2026-05-18 09:00)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昆山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其他-昆数据核〔2025〕1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建设地点: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镇、张浦镇、周市镇、陆家镇、巴城镇、千灯镇、淀山湖镇、周庄镇、锦溪镇   
2.2工程规模: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包括供水管网智能化设备提升、花桥增压站设备更新及进出水管改造工程两部分。
1.供水管网智能化设备提升。主要内容:在全市供水管网上布设压力监测仪35处、水质监测仪25处、水音监测仪250台、噪声监测仪500台;2.改造花桥增压站老化水泵及配套设备6套;沿沪大道(昆嘉路-天福路、京沪铁路南-312国道)改造花桥增压站DN1000进出水管道约6.2千米(含DN1200-DN1400穿路套管约35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监理(大型土石方、市政给水、设备提升、安装等)
2.4 监理服务期:55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47.95万元
2.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监理内容监理费合同估算价 (万元)工期 (日历天)
J03G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大型土石方、市政给水、设备提升、安装等)247.95550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3.5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年  月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库中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市政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4人;
3.10是否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兼职:是: 否: ;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不允许兼职;
3.11 其它要求: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申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4)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6)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7)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8)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14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2日 09时30分  。
5.2 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5.3 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02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新点投标工具中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其他说明
8.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数科CA官网:https://www.jsdataca.com/),服务热线:400-6400-333(新?智能客服)、苏州专线:0512-68701110;CFCA在线办理:登录http://suzhou.ca369.cn,根据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信息,咨询电话:400-166-2366,18550096817。
8.4其他: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昆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娄阳路700号2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杜工  
电话:  0512-57310059  电话:  0512-551572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文件下载: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人承诺书: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招标答疑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监理(截止时间:2026-05-18 09:00)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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