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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伊城名苑建设项目伊城名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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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伊城名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伊城名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3230330000201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城名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数服〔20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城名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伊城名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灌云县伊山镇山前村、宁连高速东侧、山前河南侧。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9992m2,总建筑面积150055.45m2。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伊城名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包括铺装、道路、水景、廊架、景墙、围墙、绿化、景观给排水和电气、小品、游乐设施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025.60370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总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实际条件及发包人通知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的学历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范围及内容以施工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地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本次类似业绩认定的景观绿化工程不包含市政道路的绿化、工业厂房景观绿化工程。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年/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对企业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④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⑥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5)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8)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此项仅限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格式不得修改);
(9)投标人品牌承诺书;如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一次性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5.2评标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从以下方法
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6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9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15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 ≥88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0分)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暗标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5页
0-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2-4页
0-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5-10页
0-1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5-10页
0-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6-12页
0-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5-24页
0-2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6-15页
0-1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0-2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现场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为:开标当日13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七楼开标一室(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放弃项目负责人答辩处理。
3)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4)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5)该评分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投标申请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2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1分):2023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余以施工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地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本次类似业绩认定的景观绿化工程不包含市政道路的绿化、工业厂房景观绿化工程。资格审查业绩、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同一业绩均不重复计取。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2023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1分。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余以施工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地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本次类似业绩认定的景观绿化工程不包含市政道路的绿化、工业厂房景观绿化工程。资格审查业绩、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同一业绩均不重复计取。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88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8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8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5月13日至2026 年5月18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恒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系人:穆然                             
联系人:陈夫贵
电话:0518-88166886                    电话:0518-85855258,18115991881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陈夫贵
邮编:222200                           
传真:/                      
电子邮箱: /                           邮编:222200
电子邮箱: 57449360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8166025 
10.3异议渠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11.注意事项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朱工
张工
王工
0512-58188503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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