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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万吨优质酒智慧酿造园区项目(2万吨优质酒智慧酿造园区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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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吨优质酒智慧酿造园区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万吨优质酒智慧酿造园区项目)已由灌南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数据备〔2025〕5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万吨优质酒智慧酿造园区项目一期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汤沟镇
2.1.2建设规模:2万吨优质酒智慧酿造园区项目一期工程红线面积约25.13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3.666亿元人民币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93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62日历天,施工工期:731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7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9月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8年8月31日(具体开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须达到初步设计呈现的效果并具备可行性,满足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
(2)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须符合发包人及有关图纸、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呈现设计效果,质量合格;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2万吨优质酒智慧酿造园区项目一期工程红线面积约25.13万平方米。拟在一期范围线内新建1栋酿造车间(不含窖池)、1栋谷壳钢板仓及清蒸车间、1栋原粮钢板仓及工作楼、1栋丢糟车间、2栋陶坛酒库、2栋半敞开式酒库和1栋污水处理站及配套建设的连廊;因厂区的工艺流线及生产需求,本次一期工程拟在二期红线范围内新建1栋生产区食堂、1栋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1栋动力车间。 包括建筑、结构、节能设计、工艺、消防、智控、暖通、给排水、强弱电、用地红线内市政、景观等初步设计。本项目是在方案设计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备案、试运行配合(如有)、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满足发包人要求和实现本合同目的所需的一切承包事宜。
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初步设计以及承包人工程设计范围内(包括设计变更内的)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
2.2.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三通一平、BIM技术应用(在设计模型基础上进行深化、建立施工模型,能够做到施工深化、冲突检测、施工模拟、施工分析与规划、仿真漫游、施工工程量统计、成本与工期管理等应用)等工作。
2.2.4总承包管理及至目前所有尚未报批报建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全过程管理、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及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等报批报建手续,所有设备厂商的协调配合及管理、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专业配套服务(采购管理、专业软件使用培训、专业设备使用培训、人员培训、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等)、移交、备案、产权证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
2.3 总承包人员配备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以下具备其中之一):
①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建筑行业(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行业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B 类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在本单位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21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在本单位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21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在本单位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21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在本单位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21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EPC)管理经验与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在本单位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21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管理经验与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在本单位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21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与业绩。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经理变更过的,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主要管理人员享有,其余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1)自2024 年4月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
(2)自2025年4月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1年4月1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4)其他:无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8.2 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 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
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并对动态监管结果不合格企业进行截图,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认定。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执行,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整个工程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中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 63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1.设计说明书(0-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0-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0-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0-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0-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0-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0-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8.经济分析(0-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0-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3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 页,每超一页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3. 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项目管理机构(2分)
拟派项目团队中:
1.施工负责人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B 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0.2分。
2.设计负责人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0.2分。
3.配备完整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每有1名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1分,最多0.3分。
4.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5.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有给水排水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0.3分;
6.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备建电气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
7.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同时具备暖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 分;
8.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2分。
备注:
(1)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明材料还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3)如职称证书无法显示专业的,以毕业证所学专业为准。
(3) 1-8项人员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有人员不可兼得。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对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合同金额21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总承包(EPC)业绩)每有一个加 1 分,最多评  1 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2)施工项目: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造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设计项目: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投资额为准(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本项业绩与资格条件业绩不可兼得。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9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9.1。
9.2。
10. 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灌南县汤沟镇汤沟街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

联系人:马艳丽

联系人:刘寅 陈康健 踪金梁 王鸿
电话:0518-80928952
电话:17705145025 18952199146 13770516411 1526181602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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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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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971575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灌南县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8-83696599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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