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视频位移监测设备研发与高速公路安全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应用示范监测预警设备采购项目
|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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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视频位移监测设备研发与高速公路安全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应用示范监测预警设备采购项目发布时间: 2026-05-13 12:00
采购邀请书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桂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现对智能视频位移监测设备研发与高速公路安全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应用示范监测预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邀请询价采购,现邀请报价人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智能视频位移监测设备研发与高速公路安全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应用示范监测预警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世纪西路188号 。
1.3项目概况:
本项目根据2025年度“协同”行动计划项目“智能视频位移监测设备研发与高速公路安全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应用示范”项目任务书要求:以非接触式监测、多源数据融合及智能预警为核心,构建覆盖桥隧坡灾害监测,研发智能视频位移监测装置,开发桥/隧/坡灾害监测系统,研究解决智能视频位移监测装置及桥/隧/坡灾害预警技术。本次采购的设备拟用于管辖路段边坡,监测试验边坡影像、边坡地表位移、边坡灾毁以及地区雨量、土壤含水率等指标,获取边坡运行数据,以便科研项目顺利开展。
2.采购范围及内容
2.1 采购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设备、提供设备进出场合格证、设备供货(含运送)、设备协助安装、系统设备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3.维保期限
3.1维保期限:1年内免费更换维修,自开始监测之日起算。
4.合同形式
本次采购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结算时单价不变,数量以实际收方为准。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并在资质、财务、业绩、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2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成立不低于2年。
5.3财务要求(例):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4报价人不存在被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作出取消报价资格或禁止进入交通行业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5.5报价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采购小组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6报价人不得存在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
5.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7.报价文件的获取
7.1邀请的报价人,请于2026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29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世纪西路188号领取采购文件。
7.2编制报价文件无需使用CA
8.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
8.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日北京时间12:00时。报价人于2026年XX月XX日12:00前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询价。
9.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涉及。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桂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世纪西路188号
联系人及电话:林鑫1785353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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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桂林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