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疏港大道(武夷山路—港湾路) | |
| 项目编号 | WH070SZ26SG0193(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60109号) | |
| 标段名称 | 疏港大道(武夷山路—港湾路) | |
| 标段编号 | WH070SZ26SG0193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89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工 0553-586581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1209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18949500506、1865530847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5月12日 |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报价(元) | 34298186.43 | |
| 项目负责人 | 蔡春侠 | |
| 证书编号:皖1342018202102473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78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2022年市政专项工程; 芜湖官陡城东片区(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1包)。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 芜湖塔桥多式联运基地配套公路集疏运(一期)塔桥北路一期工程,2025年“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芜湖官陡城东片区(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纬七路工程,2025年“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报价(元) | 34368712.46 | |
| 项目负责人 | 刘晓 | |
| 证书编号:京1112023202309249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78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肇庆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配套项目(一期)(施工); 肇庆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配套项目(四期)(施工)。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 泰山杯(泰安市灵山大街东段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项目 荣获2023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 草原杯(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金盛快速路提升改造工程(南段+北段)、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金盛一路工程、金盛二路工程设计与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被授予2024年度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 |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报价(元) | 34960605.52 | |
| 项目负责人 | 康凯亮 | |
| 证书编号:贵1442024202408903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78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润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同泰路北-翠岗路南)施工; 东莞水乡功能区梅沙大桥及连接线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 单位奖项 | 安康市城东汉江大桥 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贵阳市南垭路(1.5环北段)道路建设工程土建工程第一合同段蛮坡立交桥 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吴江市明港道桥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基准价:34699229.67; 3、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