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上思县城区老旧小区附属设施及供水管网改扩建项目一期6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6002841001714001002 | ||||
| 招标人 | 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工程内容包括思阳镇政府宿舍区(镇政府办公大院内)、妇幼保健院宿舍区、上思县糖业公司宿舍区、扶贫办宿舍区4个老旧小区附属设施及供水管网改扩建。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 | 开标地点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5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18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中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961155.57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伏治炜(注册编号:桂245141438712;身份证号:5108**********123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钧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8269;身份证号:4509**********125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平果县金山路北延长线工程。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基祥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965062.54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罗盛宝(注册编号:桂245141759300;身份证号:4521**********271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武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3272; 身份证号:4525**********407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新希望锦官府项目代建市政路(新希望路、锦官路)工程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纳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973887.96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郭鉴廷(注册编号:桂245060803865;身份证号:4501**********165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石世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 (2021) 4005410; 身份证号:4507**********11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灵山县陆屋临港产业园纬六路西段。 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平武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系统清标环节中出现数据计算错误,依据招标文件P73页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17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作废标处理。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广西荣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上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85193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