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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应急保障供水(饮用水)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木材采购询比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 郑州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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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编号:CR1101-XJ-2026-295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MC01
方木
40*80*4000mm

18000

2
普通胶合板
915*1830*12mm

8000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7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1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0%,依次类推;
(3)第一批货款入账3个月后,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25%,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25%,依次类推;
(4)剩余5%入账12个月后,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5%,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5%,依次类推。
(4)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1 月期上浮率为 0.1%,每增加 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 0.1%)、 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 0.18%,每增加 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 0.18%)、 云信 (1月期上浮率为 0.2%,每增加 1 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 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 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 0.2%)、铁建银信 (1月期上浮率为 0.2%,每增加 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 0.2%)、中行融易达 (1月期上浮率为 0.19%,每增加 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 0.19%)、其他票据支付方式 (1月期上浮率为0.18%,每增加 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 0.18%);建行e订通(1月期上浮率为0.225%,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25%)、工行讯易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微众银行航信(1月期上浮率为0.3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3%)、汉口简单汇(1月期上浮率为0.26%,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6%)等各类脱核产品。
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按照起诉时甲方欠付乙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本次询比采用不含税价评审。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应急保障供水(饮用水)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谢民      
联系电话:18507277044    邮  箱:343519812@qq.com
到货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应急保障供水(饮用水)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各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五.源头生产厂家招募
为优化供应链体系、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规模化集中采购,我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类物资具备稳定供货实力的源头生产厂家,我们致力于通过源头直采、减少中间环节的方式,与优质生产厂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诚挚邀请有意向与我单位合作的生产厂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下方链接留下贵公司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有采购需求时与您取得联系。
 
 
 
https://www.wjx.cn/vm/ws1Pd22.aspx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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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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