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开磷股份-4月资产购置-列管式石墨换热器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GQQY-ZB2026050054 |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开磷股份-4月资产购置-列管式石墨换热器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设备制造、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指导、调试及试运行,确保设备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采购内容:采购列管式石墨换热器2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商务要求。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6)项目预算:520万元(含税费(13%)及运费)。 | ||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是投标货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制造商营业执照(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2026年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 其他: | -- |
| 标段/包名称: | 开磷股份-4月资产购置-列管式石墨换热器采购项目 | ||
| 标段/包编号: | GQQY-ZB2026050054-001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5-13 16: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5-20 23:59 |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6-04 14:00 |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 标段/包内容: | 开磷股份-4月资产购置-列管式石墨换热器采购项目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是投标货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制造商营业执照(相关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2026年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自行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 其他附件: |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开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甘彦君、桂刚、潘瑞 | 联系电话: | 18786102513 |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