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办银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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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东光县 | 招标内容: | |||||||||||||||||||||||||||||||||||||||
|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办银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办银行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强对东光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使资金保值增值、管理高效,通过招标确定一家主办银行及两家备用银行,在合同期内办理现有资金存储及今后三年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支用等业务。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采购人要求相关标准。 2.2招标范围: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办银行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分支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能够联网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业务。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4至2026-05-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金融许可证,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03 09:30 ,地点为 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紫晨,电话:0317-20227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7-780720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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