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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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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6-07-04A-2026-D-E12177 )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低值易耗品;
(三)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五)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年限为2年;
(六)实施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七)中标单位数量:2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条款: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及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负面供应商清单内。((提供承诺函,禁入名单和负面供应商清单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同一合同子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六)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
(七)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中国工商银行乌兰察布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八)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须承诺如发现相关情况,我公司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提供承诺函)
专用条款:
(一)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二)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三)投标人应具备向工行乌兰察布分行本部提供(配送、售后等)项目所列全部低值易耗品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发售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09:00至2026年5月2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2发售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5.3发售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标书费用支付。
5.3.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3.2支付: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5.3.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3.4支付方式
5.3.4.1线上支付(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未按指引操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缴纳标书费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5.3.4.2对公转账: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红棉支行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602115019100020129    
注: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5.4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03日0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上,递交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纸质投标文件接受邮寄,收件人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五马路工商银行乌兰察布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
项目负责人:黄文祺、段海明、赵乐
电话:18247158420、13274744646
电子邮件:18247158420@139.com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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