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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23局1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开询价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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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 23 局1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开询价
采购编号:CRCC-2301XJCG-2026-05-001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就福厦高速项目商品混凝土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福厦高速A2合同段起点(K4+374)位于晋江市永和镇旦厝村附近,路线利用现状共富路走廊向东布线,进入石狮灵秀镇后,利用现状同兴路走廊继续往东布线,合同段终点(桩号 K7+456)位于石狮市灵秀镇花园路交叉口东侧,路线总长3.082公里。彭田枢纽匝道桥8座(A-H匝道),总长5372.74m,人行天桥1座,长度166m,收费站1座;主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Ι级。辅路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功能标准,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部分路段六车道),路基宽度33.5-53m。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采购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询价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询价。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名称
1
商品混凝土
C30水下
立方米
3200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福厦高速项目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福厦高速A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
具体货物的名称、型号及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以买方每批次采购计划清单为准
合计


3200



3.2技术规格书:
采购物资相关技术指标未详尽部分按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符之处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
(一)商品混凝土技术要求
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2019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16-2014 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生产和检验采购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三)采购人验收要求
1.供应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供需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供应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供应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3.物资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应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4.需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需方,但并不解除供应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5.需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供应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需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6.需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供应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需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四)质量要求
供应方所供进场物资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合格证明文件,并随物资一并移交需方。若供应方提供虚假材料质量合格证书或串通检测方为不合格品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等情况,当批次物资无论质量是否合格均予以限时清退,并按当批次物资货值的双倍对供应方进行处罚,供应方因质量问题退出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采用固定价格报价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10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 个月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 个月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60 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75% , 90 天内支付至 90%,剩余 10 %于 180天内付清,货款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对物资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3)逾期付款约定:当甲方资金不足时,货款可以顺延支付 12 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 12 个月后本合同逾期利息以签订合同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利率为准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福厦高速项目。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7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二路65号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17862923789
电子邮件:/   
2.采购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地区所属项目                    
地  址:福建省晋江龙湖镇中铁二十三局一公司福厦高速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丁兆富 
联系电话:13793160838          
七 、监督人信息: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话:028-68311212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电话:028-68311296
监督邮箱账号:zt23j1gswsb@163.com
在报价响应人报名期间,若采购人故意排除潜在报价响应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2026年05月11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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