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印刷业务 | ||
| 项目编号 | 豫食检招-2026-00001 |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售标开始时间 | 售标截止时间 | 最高限价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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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个标段 | 印刷业务 | 2026/05/13 10:53:56 | 2026/05/15 17:30:00 | 0 元 | 0 元 |
| 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 (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印刷业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顺利开展我院印务方面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采购管理制度,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印务服务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我院全年印刷服务,确保印刷工作能够高效、高质量完成。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当我院有需求时,服务方须及时响应,做到随叫随到,保障服务时效。 2.服务方交付的产品、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及使用要求,我院有权要求服务方无条件返工、重新制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由服务方承担。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服务方未按双方确认的交付时间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应按该批次订单总金额的 【千分之五】 向我院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7】个自然日的,我院有权单方取消该订单,并要求服务方赔偿损失。 4.服务方应对我院内部资料、制作需求、工作方案等涉密信息严格保密,严禁外泄。 5.服务方须妥善保管我院提供的全部文件、图纸、电子文档及涉密资料,不得擅自复制、转发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6.服务方为我院专属设计的文稿、排版文件、标识设计等成果,其全部知识产权归我院所有,服务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转借。 7.服务方需留存相关设计底稿与电子稿件,我院随时调取查阅时,服务方应无偿配合提供。 三、业务办理流程 服务方根据我院需求完成设计排版后,须将设计样稿提交我院审核校对;经我院确认无误并签字核定后,服务方方可安排批量制作、加工生产。 四、询价资料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nsps@qq.com领取询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取询价材料或作为废标处理: 1.提供资料不全或者提供的资料未加盖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3.询价响应内容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注:邮件标题要求:XX公司印刷业务项目询价文件领取资料;材料要求:供应商应将所有材料编辑进入一个word文档中,标明顺序,并命名为:“XX公司印刷业务项目询比文件领取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6-05-15 17:30。获取询价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把填好的询价资料盖章密封后邮寄至文件末尾地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支付方式 印务费用按实际发生业务据实结算、实报实销。服务方按季度汇总业务费用,向我院开具合法合规的正规发票,服务方提供制作明细并盖章经我院审核无误后,按财务流程按期完成费用结算支付。 六、评审与确定供应商 我院将组织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方案、供应商资质、项目业绩等。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井腾龙 联系方式:1859550931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