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2026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2026年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TJXQ-2026-A-0002
二、项目内容
采购明细项目:新能源SUV1辆;新能源小轿车16辆,技术要求详见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 189.26 万元,其中:新能源SUV(1辆)24.78 万;新能源小轿车(16辆) 164.48 万。
注:每包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包的预算(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24年度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2025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七)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八)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六、参与本项目的步骤、时间与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时间要求
序号
| 步骤名称
|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备注
|
1
| 获取招标文件
| 2026年5月13日
| 2026年5月20日
| 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未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与本项目
|
2
| 网上应答(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2026年5月13日9:00
| 2026年6月10日8:30
| 未按时完成网上应答或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
3
| 开标解密
| 2026年6月10日8:30
| 2026年6月10日9:00
| 未按时完成开标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
4
| 网上开标公示
| 2026年6月10日9:30
| 2026年6月10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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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与本项目的方式要求
1.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用户注册维护”,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
联系电话:022-24538167。
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
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
联系电话:022-24538059。
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采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
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3. 网上应答(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 进行网上应答及提交,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4. 开标解密方式
采用网上开标解密方式,投标人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网上开标公示方式
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供应商应按以上步骤顺序、时间及方式要求参与本项目,否则视为不参与本项目。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西青区市民中心
(三)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22-27394697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167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7930803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三)采购人
联系人:郭玉明
(四)采购人
联系电话:022-27930803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2.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3.
联系人:郭玉明
4. 联系方式:022-27930803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