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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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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321号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4亿元),承销费率上限为每年千分之三(3‰/年),超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成交供应商的承销费按“债券注册发行额×承销费率×债券期限(年)”计算,承销费仅在债券成功发行并完成募集资金到账后支付,未发行成功不取得承销费。
1.5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服务范围:
(一)根据城投集团实际情况、银行间市场债券情况、交易商协会监管政策等研究可行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及时反馈最新发行政策及发行市场等情况,并给出债券发行合理化建议及更新发行方案。
(二)开展尽职调查,搜集发行底稿资料,撰写债券申报文件,组织协调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联席承销商与其他机构共同开展工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专业分工。
(三)组建承销团队,选择具备优秀承销能力的金融机构组建本次短期融资券承销团队。
(四)负责短期融资券申报工作,编制整理债券申报文件,发起申报流程,及时反馈交易商协会在审核过程中提出问题,取得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五)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配合发行人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配合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完成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等其他未尽事宜。
(六)向投资者开展路演、债券推介工作,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募集资金到账及支付使用工作。梳理承销团成员债券销售份额,根据承销规则向承销团成员拨付承销费。
(七)成交商需满足采购人对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时间节点与发行成本的要求。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综合成本不高于2.2%(将利率成本、承销费用、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律师事务所费用、交易商协会上市登记费等本次债券发行涉及到的全部费用考虑在内)。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应不晚于2026年11月23日(含11月23日)。
1.7 服务期限:自成交公示至债券完全兑付。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采购供应商家数:1个(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联合体不超过2家))。
1.10质量标准:承销服务须符合国家及交易商协会关于短期融资券的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完成工作时间、服务质量、成本控制、信息披露等满足采购人需求。
1.11项目规模:债券发行规模3亿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熟悉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rbcqjys.com/,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询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2026年05月13日09时至2026年05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询比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6年06月01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
联系人:沙女士,
联系电话:18945667906;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前款(4.1)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询比会议时间:同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评审会议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6、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认为询比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文件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处理并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何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孙晓丹、沙文博
联系电话:0451-86785888转3013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附件:电子税务系统发票下载指引.docx 附件: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25082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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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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