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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道路桥梁工程处2026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二次)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
发布时间:2026-05-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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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路桥梁工程处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哈尔滨市道路桥梁工程处2026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二次) 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路桥梁工程处2026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6)第0299号;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人民币约7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1.6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7 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承接的未竣工项目,服务延续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费用按原约定执行;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采购供应商家数:1家;
1.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行业规范要求,且通过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通用条款: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检测相关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履行市政工程检测服务的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3年05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检测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同时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潜在供应商须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4)潜在供应商须拟派项目团队成员2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2年工程检测工作经验(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hrbcqjys.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https://www.hrbcqjys.com/,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2026年5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将以上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等一同发送至thxmglgs@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询比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6年5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9969639277;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前款(4.1)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询比会议时间:同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评审会议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rbcqjys.com/)、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6、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认为询比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售卖/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为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内部监督制度,本项目招标人监督部门将对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监督部门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与处理,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道路桥梁工程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10号
联系人:刘宏微
联系电话:0451-82760030
采购方监督部门:党群工作部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10号
联系人:荆翀
联系电话:13946163802
采购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升街48号3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9969639277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84642034
附件:电子税务系统发票下载指引.docx 附件: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2508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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