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冷却水厂及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工程勘察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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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廊新审招标核(2025)2号 | ||||||||||||||||||||||||||||||||||||||||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 | ||||||||||||||||||||||||||||||||||||||||
| 所属地区: | 廊坊市-安次区 | 招标内容: | |||||||||||||||||||||||||||||||||||||||
|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冷却水厂及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工程勘察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冷却水厂及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工程勘察二次已由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廊新审投资[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龙清市政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龙清市政公用事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7618.45 万元,建设规模: (1)新建1座日处理规模15000吨的冷却水厂及附属建筑,厂址位于凤翼路以西、龙德路以北,总占地面积为13333m2(约合20亩),总建筑面积3991.3m2;(2)新建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和路(龙脊道-中干渠)、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4条道路的冷却水管道工程约7161.84m;(3)新建文锦路(晨兴道-龙脊道)、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 和路(龙脊道-中干渠)、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5条道路的雨水管道工程约10488.913m;(4)新建文锦 路(晨兴道-龙脊道)、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和路(龙脊道-中干渠)、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5条道路的污水管道工程约6179.2m;(5)新建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和路(龙脊道-中干渠)、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4条道路的给水管道工程约5614.878m;(6)新建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和路(龙脊道-中干渠)、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凤林路(夙兴道-龙脊道)5条道路的电力管道工程约6714.83m;(7)管线埋设完成后对晨兴道(凤林路-文昌路)、晨兴道(凤阳路-文锦路)、春和路(龙脊道-中干渠)、凤林路(夙兴道-龙脊道)、景明路(龙脊道-中干渠)5条道路的周边路面及附属设施进行恢复,恢复道路长度约5022.494m。各专业管线路面统一恢复面积约174198.33m2。建设地点: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需要的全部勘察及地形图测绘工作,并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同时需提供与勘察相关的后续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09.97 万元。 2.3计划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年 / 月 /日止。 2.4其他: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1 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财务情况。(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3.5类似工程业绩:√不提供。□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 年内( / 年 / 月 / 日前)不少于 /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勘查设备要求: 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专业勘察设备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 /专业技术职称。□3.8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9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三)其他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年 05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3.12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3 08:30至2026-05-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0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信息: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0316-2920616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项目负责人:董超,项目负责人电话:0316-521092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电话:0316-866983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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