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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28号骆村大厦十一楼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165平方米)通知公告主要信息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
发布时间:2026-05-1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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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320115001Q26050010
公告日期:2026-05-12
根据《南京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委托,相关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决定对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28号骆村大厦十一楼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165平方米)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附件1图片(如有)。
1.1 交易品种: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1.2 流出方(建设方):
1.3 项目位置: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1.4 项目描述:
1、地址: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28号骆村大厦十一楼、面积:约165平方米、用途:办公、经营、非生产;2、房屋现状:现租赁房屋未被占有使用, 办公 经营,空房。补充说明:
1、投标人需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2、出租标的房屋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消防证,投标人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风险自担;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上述恶意竞标者,不得再次参加骆村社区其他所有的投标项目。
5、出租标的房屋上一次租赁关系已到期,如原承租人到期后不配合迁出,出租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事宜。但是在投标人竞标成功并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则需承担不能正常交付使用的风险,投标人只能在原承租人迁出后使用受让标的。
6、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7、标的租赁期限三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
8、租赁期满若出租人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继续对外出租的,出租人将以公开招租招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9、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房屋现场勘验,了解房屋结构和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主体均视为认可该房屋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10、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与他人合作、联营等。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
11、新投标人在竞标前应向出租人缴纳一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转为租房押金,如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2.标段信息标段:1
2.1 标段描述:骆村社区潭园西路128号骆村大厦十一楼办公用房使用权出租,约165平方米
2.2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05-12 17:30:00 - 2026-05-19 17:30:00 在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
2.3 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6-05-20 09:00:00 在 东山街道骆村社区 。
2.4 交易方式:协商
2.5 保证金:¥0.00 元
2.6 成交缴纳方式:--
3.联系方式3.1 标的咨询。
流出方(建设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2 报名。
报名
联系人:雷文豪
联系电话:13952017076
点击报名
附件1:无
附件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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