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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信息化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安徽 黄山
发布时间:2026-05-1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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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HJSGC2026G033A 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信息化工程公开招标 2396.12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信息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HJSGC2026G033
原公告日期:2026年5月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我公司现有一项总合同额1亿元的水利工程项目,该项目整体实施内容中包含水利工程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分项工程,其中信息化/智能化分项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可否作为本次投标有效类似业绩予以认可?
答:满足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信息化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的3.1建设工期现由“项目建设期12个月(含试运行期3个月)”调整为“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信息化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的3.2人员要求现由“防洪调度管理模块上线前,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0个本单位人员开展驻场服务,其中具有人社厅(局)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0人,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高级资格证书的不少于10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应资格证书”调整为“中标人项目组人员各专业配置须满足项目需要,本项目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10人,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上报项目组人员到岗计划,经招标人同意后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到岗”。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水利局、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歙县建设管理处、歙县宏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36号、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郑村镇经一路1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9-65103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许锋、袁邦国   电话:17714357256、18556350628
 
 
招标人:歙县水利局、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歙县建设管理处、歙县宏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图纸等相关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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