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备注 | |
| 3.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技术部分: 70 分 响应报价部分: 30 分 | ||
| 3.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所有报价算术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3.2.3 (1) 商务 技术 部分 | 1 | 产品业绩 (20分) | 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在三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供货业绩,每个业绩得4分,最高得20分。 注: (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不得有涂改、遮掩,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产品内容等,可另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
| 2 | 质保期 (4分) |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免费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2分(不足1年不得分),最高得4分。 | ||
| 3 | 供货方案 (10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供货及时性、运输安全保障措施、人员配置、配送响应时间、退换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整、可行性与科学性高、配送时效性高的得10分; (2)方案较完整、可行性与科学性较高、配送较及时的得7分; (3)方案完整度一般、可行性与科学性一般、配送时效性一般的得4分; (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 | ||
| 4 | 售后服务方案(10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响应时间、保障措施、售后人员故障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10分; (2)方案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7分; (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4分; (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 | ||
| 5 | 应急服务措施方案 (10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服务措施方案(供应商对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时的应急预案的完善性、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的材料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内容详细具体,涉及内容全面清晰,方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方案内容较为详细具体,能够满足采购项目后期突发 状况要求,方案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得7分; (3)方案内容一般,能够满足采购项目后期突发状况要求,方案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有待改善的得4分; (4)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不得分。 | ||
| 6 | 参数响应 (16分) | 1、带“★”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达不到采购需求中“★”标记的技术参数,视为未响应作否决处理。 2、非“★”号标记参数为一般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的扣3分,扣到0分为止。 注: (1)带“★”技术参数,须提供以下任一材料之一证明: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官网截图、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或产品注册证或评审小组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响应作否决处理(为便于评审,建议供应商对证明材料中的标“★”参数进行页码标注)。 (2)非“★”号技术参数,根据磋商文件中参数偏差表中的内容进行评审。 | ||
| 3.2.3 (2) 响应 报价 | 1 | 响应报价得分计算(30分) | 价格分满分为30分,以所有有效供应商报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与此基准价一致得30分。其他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正偏离1%扣1分,每负偏离1%扣0.5分,不足1%的按同比例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