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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2026年度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
发布时间: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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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度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6日14:45(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6000703 2.项目名称:2026年度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7,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7,0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6年度网络设备维保服务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经合同双方同意,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7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如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5月26日(北京时间)。 地点:请有意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 请有意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后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14:45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020-89524338),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5月26日14:45(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5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6年5月26日14:45(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4:45-15:15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20-89524338(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https://www.szggzy.com/calock/caLock.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请有意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后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14:45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前台;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755-83938966、020-89524338),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定于2026年5月26日14:45(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5月26日14:45(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5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6年5月21日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
2026年5月23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6年5月21日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
2026年5月23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财库(2024)36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或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咨询电话0755-36568999转8或拨打0755-8865333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208号 联系方式:蒋工,0755-8812124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联系方式:0755-88377572转2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88377572转2320 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2日 通用附件: 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
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 2、
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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