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511021108-38802
二、合同名称:KC-20260511021108-38802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5-230301-082123
四、项目名称:鸡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鸡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222号交通大厦9楼
联系方式:0467-2664271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222号交通大厦9楼
联系方式:182450755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个) | 1782.00 | 1782.00 |
合同金额: 178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贰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个) | 1782.00 | 1782.00 |
合同金额: 178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贰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6年05月12日
九、验收组成员:黄鑫 孙鹏
十、验收意见:同意
十
一、其他补充事宜:鸡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