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CQ26JX11021289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新丰和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预披露 |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新丰和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挂牌价12,500,000.00元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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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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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5月1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6月09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新丰和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预披露 【保证金账户】: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793901442700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对受让方的要求及具体挂牌条件以正式挂牌的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2.本项目预挂牌期间,凡有意向受让标的企业股权的意向受让方,可与转让方接洽,或对标的企业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3、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上饶市远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255万元,实缴资本255万元,持股比例51%,上饶市纳隆贸易有限公司出资245万元,实缴资本245万元,持股比例49%。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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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结算的,转让方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供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受让方付款凭证。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 (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 (2)—— (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江西力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07034333 郑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