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驻马店实验小学
承包人(全称):河南金兆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驻马店实验小学慎阳路校区(原北新校区)建设项目—新建科技艺术楼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驻马店实验小学慎阳路校区(原北新校区)建设项目—新建科技艺术楼项目。
2.工程地点:驻马店市开发区慎阳路与金盾路交叉口西北角。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驻发改审批【2025】73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企业捐助。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程内容:新建科技艺术楼一栋,总建筑面积6247.68㎡,五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7.工程承包范围:新建科技艺术楼一栋,总建筑面积6247.68㎡,五层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监理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3 月 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90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工程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肆拾伍万捌仟伍佰玖拾捌元零捌分(¥:14458598.08);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壹拾伍万陆仟柒佰陆拾叁元零柒分(¥:156763.07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玖拾贰万捌仟肆佰壹拾捌元陆角贰分(¥928418.62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伍仟 (¥245000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王倩文。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2026 年 5 月 9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驻马店实验小学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驻马店实验小学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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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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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535J 地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路二巷51号 邮政编码: 463000 法定代表人: 常东亮 委托代理人: 王合义 电话: 13783368066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26MA40K2RW2G 地址: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王庄镇人民政府院内1号 邮政编码: 456400 法定代表人: 任欢利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0372-5572678 传真: / 电子信箱: 32984840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新区支行 账号: *000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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