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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2026年第21135号)标的4:亚龙湾天赋度假酒店52栋(D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确定园区内楼号为D02栋)挂牌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
发布时间:2026-05-1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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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1135号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龙湾龙塘路G-03地块亚龙湾天赋度假酒店4处房地产分别出租项目 -标的4:亚龙湾天赋度假酒店52栋(D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确定园区内楼号为D02栋)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2026年第21135号 )标的4:亚龙湾天赋度假酒店52栋(D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确定园区内楼号为D02栋)
标的编号 DL2026ZL000506 监测编号 GR2026DL1001051-2
出租底价 332,020.00 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5-12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5-18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资产类别 房产
项目概述1、出租标的基本情况标的1: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龙湾龙塘路G-03地块亚龙湾天赋度假酒店21栋(B型)注: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确定园区内楼号为B19栋,建筑面积为209.37㎡;出租标的总层数共4层,地上3层,赠送地下1层、泳池、花园。石材外墙,塑钢窗,铸铝门,室内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天花板石膏板吊顶;房间内地面铺实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部分墙面贴墙纸,天花板为石膏板吊顶及铝扣板,配有一部电梯,一部步梯。已达六通(为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目前为空置状态。标的2: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龙湾龙塘路G-03地块亚龙湾天赋度假酒店33栋(C型)注: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确定园区内楼号为CO8栋,建筑面积为280.72 ㎡;出租标的总层数共4层,地上3层,赠送地下1层、泳池、花园,石材外墙,塑钢窗,铸铝门,室内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天花板石膏板吊顶及挑空艺术吊顶;房间内地面铺实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部分墙面贴墙纸,天花板为石膏板吊顶,配有一部电梯,一部步梯。已达六通(为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目前为空置状态。
2标的3: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龙湾龙塘路G-03地块亚龙湾天赋度假酒店39栋(C型)注: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确定园区内楼号为C14栋,建筑面积为280.72㎡;出租标的总层数共4层,地上3层,赠送地下1层、泳池、花园,石材外墙,塑钢窗,铸铝门,室内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天花板石膏板吊顶;房间内地面铺实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部分墙面贴墙纸,天花板为石膏板吊顶及铝扣板,配有一部电梯,一部步梯。附带地下1层、泳池。已达六通(为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目前为空置状态。标的4: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龙湾龙塘路G-03地块亚龙湾天赋度假酒店52栋(D型)注: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确定园区内楼号为D02栋,建筑面积为368.47 ㎡;出租标的总层数共4层,地上3层,赠送地下1层、泳池、花园,石材外墙,塑钢窗,铸铝门,室内客厅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及墙砖,天花板石膏板吊顶及挑空艺术吊顶;房间内地面铺实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部分墙面贴墙纸,天花板为石膏板吊顶及铝扣板,配有一部电梯,一部步梯。已达六通(为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目前为空置状态。
2、出租期限为2年。
3、出租用途:以出租方确定为准,出租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具体出租区域以出租方确定为准。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预约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654117685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25-09-30
评估价格 评估总资产
评估总负债 净资产


资产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出租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出租期限(年)
免租期限(年)配套设施
租金挂牌价格(元)租金支付方式
权证名称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标的使用情况租金参考地段
参考租金(元)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租金评估值(元)
其他信息录入

披露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出租标的分为4个标的分别出租,出租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附件《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北京)华源龙泰(2026)(评)字第0051号。
4、出租标的尚未办理完成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年租金/半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3、本项目为履约保证金年租金10%,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方式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年租金/半年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除年租金/半年租金一次性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若逾期支付年租金/半年租金,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年租金/半年租金的2%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年租金/半年租金一次性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明确自资产交接之日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资产交接之日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资产交接之日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承租期内,承租方在交纳租金的同时,需要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半年租金的10%。租赁期满后无拖欠费用或未造成房屋损坏等损害的,给予全额返回,若有拖欠费用的从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负责补充。除此之外,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等其它能源费用。
(6)承租期内,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项目的有关行政审批手续,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
(7)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品等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承租方独自承担经营期间包括消防安全、防盗等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
(8)承租期内,出租方负责进行装修和维修。承租方如需进行装修、改善增设他物,须取得出租方同意的同时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经出租方同意对房屋进行改造的,承租方需聘请专业部门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区域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确保租赁物使用安全。
(9)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投入的内外部装修改造等形成的依附于建筑物的不动产在合同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和提出赔偿要求。
(10)承租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让、转租、转借给他人,不得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方报名竞拍时请确认竞拍人为实际承租方,并在承租期内保证营业执照名称(或法人)与承租方一致,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11)承租期内,如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事件发生,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12)租期结束后,如果租赁双方不能就租赁物的进一步使用事宜达成一致,承租方需在合同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自行搬离,保持出租标的原有使用状态。
(13)同意本项目所披露的附件:《租赁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14)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年租金/半年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项目咨询联系人赵先生项目咨询电话13654117685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优先受让权情况不涉及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年租金/半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签署完毕租赁合同、交纳完毕剩余年租金/半年租金后,转为交易服务费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10%,合同金额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转让方收取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附件:《租赁合同》(样本)执行。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100MA7G5W324Y 所在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
出租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有
注册地(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1号路 经营规模 大型
企业类型 其他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姜昌泉
联系人名称 牛文宽 联系人手机 15940765182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报名信息

项目报名 谷女士 报名电话 0411-65850505
报名QQ 网上报名地址 www.daee.cn
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注册服务电话:0411-65851239
附件:《租赁合同》(样本) 房屋租赁合同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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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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