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511023601-39037 原合同编号:KC-20260511023601-39037
二、合同名称:公务用车保险KC-20260511023601-39037 原合同名称:KC-20260511023601-39037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5-230207-081993
四、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碾子山区鑫源小区10号楼
联系方式:18946236196
供应商(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83号
联系方式:18745207789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修改合同支付计划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2,909.50 | ¥2,909.50 | 公务用车黑BU8680、黑BV9039保险,保单信息准确齐全,承保资质合法,出具正规保单及发票,满足财务入账和车辆使用需求。 |
合同金额: 2,909.5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零玖元伍角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11日至2027年05月10日
履约地点:碾子山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2026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附件: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