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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市-天长市-招标公告天长市康养中心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

公告-招标公告
安徽
发布时间:2026-05-1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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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康养中心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天长市康养中心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天长市康养中心改造一期项目项目备案表 2409-341181-04-01-553112 
招标人
 天长市城控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天长市城控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定分离
评定分离。定标方法:票决法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天长市康养中心改造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招标项目编号
  cztcgc202605-00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cztcgc202605-006-01
建设地点
 安徽省天长市
建设规模
  本项目利用天长市中医院老院区土地9238平方米(约 13.86亩),以及地上建筑物面积约24018.32平方米,对现有的天长市老中医院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打造集医疗、养老、养生、康复、护理等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计划新建养老床位共计约500张。概算投资约5965.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208.78万元。
合同估算价
 约5258.78万元(建筑工程费用为5208.78万元,设计费用为50万元)
计划工期
 建设期:365日历天(含设计工作);运营期:5年,经建设单位确认开始投入使用的日期为运营期开始时间.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调试期、消缺、培训、验收、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运营期内的运维管理以及运营期结束最终移交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具体如下: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各项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专业设计)、设计成果评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以及后续的配合服务(负责施工定位放线、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验收等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且确保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等。
(2)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同意的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的由中标人自主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满足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运行检测设施要求,以及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3)运营:负责康养中心运营管理工作,运营方式租赁模式。运营期内5年,出租范围为康养中心约21710.24平方米,不包含沿街商铺2308.08平方米。
(4)其他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负责实施范围内可能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清理及赔偿;
3)负责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4)负责承担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见证取样检测、抽检、防雷及消防检测等费用);
5)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可能的增容、交通等可能涉及的沟通与协调;
6)运营期期满移交半年前,招标人有权提前安排第三方运营单位逐步介入运营,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组织运营培训。
7)负责项目合作周期内全过程施工及运维管理工作,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工程保修、运营期结束、期满移交完毕等工作。
8)其他。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1)、
(2)、
(3)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或②: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需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需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注: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兼任(需满足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为独立设置,不能一个人同时兼任。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 。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4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岗,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6、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多标段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关于多标段投标的其他说明)。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  年  05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 12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06月 02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2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操作手册见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40510/f0637388-583d-4c69-8331-05b6adfcf24d.html。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  2026年 05月 23 日  08 时(投标截止 10 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钱大为  金凤超 联系方式:  0550-2389410 0550-2388677/18859628853 
投标人提出投诉的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在线投诉具体步骤和程序请参照服务指南>投诉渠道 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serviceGuide.html;投诉书格式等内容参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投诉受理一次告知书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11022/4b7d87ec-2c58-49b0-b76c-3a6277377930.html。
投标保证金收取
投标保证金收取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等)、电子保函、纸质银行保函。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1.1)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①户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三圣支行
账  号: 1313202038000329091  
②户  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账  号:184273335351  
采用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cztcgc202605-006(招标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
2)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付款人开户行申请书附言处注明“  cztcgc202605-006(招标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应确保收款人开户行进账单完整反映交易附言内容,由此导致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电子保函提交要求:
a.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
b.电子保函生效时间须为所投项目规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短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
c.投标有效期内未能确定中标结果,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须相应延长电子保函的有效期。
d.投标人存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将予以追缴。
4)采用纸质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 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保证金电子保函业务应急处置措施。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网络安全事件或者系统原因,以及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以下情况:
(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保函文件;
(2)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电子保函;
(4)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
(5)其他影响电子保函出具的异常情形。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参加开评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核实问题原因。投标人确实已购买电子保函,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投标人可以继续参加开评标。
3.本次招标失败,再次进行招标的,投标人须按照新的账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5.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不适用。
备注

1、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615-889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
(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0512-58188516(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企业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0512-58188516。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3035032。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天长市城控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安徽省天长市天长街道广陵路南侧平安路东侧金融大楼B-17
招标人联系人
钱大为
招标人电话
 0550-23894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滁州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千秋大道81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5楼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金凤超 
代理机构电话
 0550-2388677 1885692885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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