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河南青海义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处置权的宗地300亩(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属物(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及沟槽、土建工程)资产

公告-中标公示
河南
发布时间:2026-05-12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青海义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处置权的宗地300亩(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属物(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及沟槽、土建工程)资产交易机构: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青海义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处置权的宗地300亩(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属物(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及沟槽、土建工程)资产
项目编号 HA2026ZC000595 监测编号 GR2026HA1000041-3
转让底价 17346 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5-12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5-19
项目概述 青海义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宗地300亩( 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属物(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及沟槽、土建工程)等;房屋构筑物:餐厅宿舍楼竣工时间是2021年9月,技术中心土建工程(办公楼)竣工时间是2022年7月;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建成时间是2019年6月;管道及沟槽建成时间是2019年6月;土建工程:围墙建成时间是2015年11月,消防工程竣工时间是2018年11月,污水处理工程停建,天然气EPC工程竣工时间是2024年8月;上述除房屋构筑物(餐厅宿舍楼、办公楼)、围墙正常使用外,其他地面辅助物截至评估基准日均处于长期闲置状态。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锦川大道232号。转让底价:17346万元(不含税)。

资产信息

项目视频
项目vr

标的坐落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锦川大道232号产权证号西经南国用(2016)第07号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面积(㎡)200001
土地权利性质终止日期2066-05-01
是否存在租赁租赁期至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他他项权利情况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2-14 评估基准日 2025-07-31
评估价格(万元) 22026.47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青海义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330031089576X7 所在地区 青海省/西宁市
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资 是否联合转让
注册地(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锦川大道232号 经营规模 大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 32010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孙东岭
所属行业 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金融分类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联系人名称 联系人手机 15839861778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
意向方审核级别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4600 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指定账户。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4600万元受让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指定账户。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3、资产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照现行法定税率为受让方开具发票,具体是:土地、房屋、构筑物、在建工程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设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4、转让资产中所描述标的内容与实物现有状况进行交付,若其所描述标的内容与公告内容有出入,不影响交易结果,成交价不作调整。5、本次转让标的自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负责移交,双方签订《移交确认书》。移交后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拆卸、运输、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处置资产为青海义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对外转让宗地300亩( 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属物(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管道及沟槽、土建工程)等资产,资产的规格、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进行实地踏勘。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不了解标的资产规格、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2、转让方不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场踏勘,受让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踏勘现场,期间必须由转让方陪同。踏勘后意向受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在完成本条上述工作后,执《现场踏勘确认书》方能参与报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参与资格。3、非因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低于挂牌价的(只要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出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此条款不再有约束力);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移交确认书》等附件的;
(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6)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违约的其他情况。4、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若只征集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由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组织交易双方签约,成交价按挂牌价与受让报价孰高原则确定。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机构联系人 石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6692161908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下载:
我要投标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