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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北石油大学第二教学楼维修工程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5-1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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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北石油大学第二教学楼维修工程项目已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603-230671-04-05-403865)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招标人为东北石油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辰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大学第二教学楼维修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工程规模:第二教学楼建筑面积19539平方米,外墙重新做颜面保温和防水喷漆石漆、外窗更换、室内卫生间维修、地砖更换、教室室内吊顶维修、电路维修、内墙粉刷等维修。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7.招标控制价:9533466.19元
2.8.计划工期: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8月 20 日。共计37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2026年3月-2026年5月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五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及聘用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提供授权书及任命书)。
注:自2022年01月0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3.4.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本办法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数量,同时应当满足建设规模、施工进度、投标承诺以及相关文件等要求。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2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4.3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3.4.4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5.2信用要求:
①招标人不接受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招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严重失信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注:结果查询时间为公告的媒介

十、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东北石油大学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路199号
联 系 人:刘宝库
电    话:0459-6504089
(2)代理机构:黑龙江辰星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服务外包园A-6号1015室
招标项目负责人:王美娜
电    话:13903693573
(3)招投标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2楼
联 系 人:王先生0459-8109298
(4)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   话:4009980000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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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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