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淮口镇五星南苑四期集中居住区四期工程项目建筑物设施维修和养护施工劳务分包招标
项目编号:GK2026050900153591(试)
发布时间:2026-05-12 15: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浚浦建筑工程分公司
报名结束剩余时间
4天21时38分38秒
进入项目(请先登录)
公告
公告标题:金堂县淮口镇五星南苑四期集中居住区四期工程项目建筑物设施维修和养护施工
公告内容:金堂县淮口镇五星南苑四期集中居住区四期工程项目
建筑物设施维修和养护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堂县淮口镇五星南苑四期集中居住区四期工程项目 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建筑物设施维修和养护施工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淮口街道五星社区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金堂县淮口镇五星南苑四期集中居住区四期整体工程的渗漏维修、裂缝维修或由承包人指定的其他维修和养护事项,除甲供材外的其余辅材、工器具等均由乙方承担。
计划工期:暂定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暂定2026年6月1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上航局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上航局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网址: https://sp.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15 时至 2026 年 5 月 17 日 15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购买费:分包商需于 2026年5月17日15时 00分前,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招标文件购买费 500元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建筑物设施维修和养护施工劳务施工标书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 332359366@qq.com ,方便采购人确认收款(该费用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若分包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递交招标文件购买费,则采购人不接受分包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帐 号: 02190003681070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9.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沪松公路2345号
邮编:201601
联系人:殷浩
电话:_15054189902__邮箱:
332359366@qq.com 招标文件澄清
联系人:雷为__
电话:_18229487976
2026 年 5 月 12 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施工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
分包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具有劳务分包相关业绩(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1、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2、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 1
| /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安全负责人
| 1
| 相关执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