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甘洛县田坝镇自物村基础设施补短项目(甘洛县田坝镇自物村基础设施补短项目施工标段) | 项目业主 | 甘洛县田坝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34-7824892 |
| 招标人 | 甘洛县田坝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4-782489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3119888 |
| 开标地点 | 凉山州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开标时间 | 20260511 - 11:0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5月12日 至 2026年05月15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00%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四川欧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 270 | -3.00% | -3.00% | 无 |
| 第二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第三名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欧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杨凡 | 建造师证 | 川2512020202207628 | 公路工程 | 二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肖义平 | 职称证 | NO 1076 | 道桥 | 中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欧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普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花山镇联合村一组产业路硬化项目 | 20240224 | 20240418 | / | 619000.00 | 陈艳梅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欧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欧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 四川协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未按照3.1.1 (2)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劳务费至少占合同结算价的10%。(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 0.00元(未按照3.1.1 (2)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劳务费至少占合同结算价的10%。(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 0.00 |
| 四川永创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未按照3.1.1 (2)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劳务费至少占合同结算价的10%。(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 0.00元(未按照3.1.1 (2)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劳务费至少占合同结算价的10%。(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 0.00 |
| 四川月城高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未按照3.1.1 (2)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劳务费至少占合同结算价的10%。(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 0.00元(未按照3.1.1 (2)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劳务费至少占合同结算价的10%。(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 0.00 |
| 四川宏燚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投标文件非本项目!) | 0.00元(投标文件非本项目!) | 0.00 |
| 四川金泰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00%(投标文件非本项目!) | 0.00元(投标文件非本项目!) | 0.00 |
| 四川世纪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未按照3.1.1 (2)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劳务费至少占合同结算价的10%。(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 0.00元(未按照3.1.1 (2)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劳务费至少占合同结算价的10%。(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 0.00 |
| 会东县永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00%(未按照3.1.1 (2)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劳务费至少占合同结算价的10%。(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 0.00元(未按照3.1.1 (2)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使用项目所在地的农民工,劳务费至少占合同结算价的10%。(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 | 0.00 |
| 四川川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00%(投标文件未签字盖章!) | 0.00元(投标文件未签字盖章!) | 0.00 |
| 四川世纪嘉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00%(投标文件非本项目!) | 0.00元(投标文件非本项目!) | 0.00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定标候选人名单:四川欧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百顺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禹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宝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顺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易老师 | 联系方式:08347824892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甘洛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方式:/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甘洛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方式:/ | 行业主管部门:无 | 联系电话:无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