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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2026年汉台区残联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陕西 汉中
发布时间:2026-05-1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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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政采-汉台区-2026-00039
二、项目名称:2026年汉台区残联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6年汉台区残联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汉台区河东店镇环卫路18号 综合评分法 347,000.00元 90.4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6年汉台区残联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
服务类(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残疾人服务 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 一、服务对象 1.残疾人托养服务:具有汉台区户籍,处于就业年龄阶段、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指精神障碍已经在精神专科确诊并得到治疗,急性期症状已被控制,目前处于较稳定的状态,并经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可以转介托养的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以及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2.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照护服务:具有汉台区户籍,16周岁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生活不能自理、有照护需求和意愿的残疾人。已经纳入特困救助供养、服务类救助、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托养服务、精神卫生社区康复服务等相关照护政策或项目覆盖范围的,不作为服务对象。
二、托养形式 集中托养:集中托养对象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庭护理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
三、托养照护服务内容 1.实施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提升残疾人自我照料水平; 2.提供个人卫生清洁、营养膳食搭配等日常照料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 3.组织心理健康辅导、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减轻残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4.结合残疾人自身能力特点,开展简单手工业、园艺等实用技术和辅助性就业技能培训; 5.开展文化知识教育,提高残疾人科学文化素养; 6.进行生活能力与生存技能评估,为寄养残疾人建立个人档案,并定期追踪托养成效。
四、购买标准及要求 寄宿制托养照护服务,每服务3个月为1人次,每人次购买标准为不低于6000元。个别服务对象确需长期服务的,按具体服务的时间确定人次。
五、绩效目标
(一)社会效益指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较显著提高,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提高,融入社会生活程度得到较显著改善。
(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残疾人及家属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六、购买内容和承接主体 残疾人托养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各类承接主体为重度残疾人提供的托养服务。 寄宿制托养照护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托养服务的范围包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 购买主体是残联组织,承接主体指依法建立、合法运营,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相关准入标准,经市残联或区级残联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机构承接的托养服务类型应符合中国残联《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以及《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有关规定(照护服务参照执行)。
七、工作要求 各镇、办事处残联要结合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调查的有关数据,切实摸清辖区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情况,对有托养需求且符合政策规定的残疾人要及时报区残联安排托养服务。区残联也将根据各镇(办)辖区内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予以评估,对有托养需求的及时开展托养服务。要认真总结以往开展残疾人托养工作的经验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好托养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托养服务。 在项目实施结束时,区残联、区财政局将按照规定,组织验收组对托养机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专项验收,完成质量和内容达到方案服务标准并通过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验收采用第三方机构进行,由区残联在区政府网站发布相关项目要求和方案公告,遴选第三方对项目验收,第三方机构与具体承接托养机构分别报送验收报告和项目资料,区残联对资料进行审验。第三方机构验收产生的费用由相关托养机构承担。
寄宿制托养照护服务,每服务3个月为1人次,每人次购买标准为不低于6000元。个别服务对象确需长期服务的,按具体服务的时间确定人次。 180日历天 寄宿制托养照护服务,每服务3个月为1人次,每人次购买标准为不低于6000元。个别服务对象确需长期服务的,按具体服务的时间确定人次。 34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乐、张佳莉、莫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6年汉台区残联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 0.520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评审排名表
合同包1(2026年汉台区残联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

资格性审查 得分排名
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 有效投标人名称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附加得分 得分 推荐排名
1 汉中市精神病医院 90.49
2 汉中市南郑区精神专科医院 76.46
3 汉中市退役军人康复医院 74.63

(二)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汉台区中山街周公巷口
联系方式:1339916330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益州路桃园新居商铺西侧二楼
联系方式:15619168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芳芳
电话:15619168877
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2日
相关附件:
2026年汉台区残联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2026年汉台区残联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政采-汉台区-2026-0003920260427001)-文件集.zip

附件下载:2026年汉台区残联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下载:2026年汉台区残联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政采-汉台区-2026-0003920260427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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