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拟对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辅警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辅警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 合同金额(元):1276500.00 中标供应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由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险种名称变更,拟变更险种名称'国寿新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D款)'为'国寿新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E款)',具体约定保障责任不变,其他保险服务及金额标准保持不变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贴合保险保障及保险理赔需求变更险种名称,具体约定保障责任不变,其他保险服务及金额标准保持不变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地址:宝安区湖滨东路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 合同编号 | CSHT-BADL2025000045-A-202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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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辅警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服务项目保险合同 |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5-04-17 00:00:00 |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