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0101-26J6-FG0256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埃塞俄比亚AGRO工业园输变电防火门及电动大门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函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五月中国·长春
竞价采购公告
一、投标邀请书因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AGRO工业园输变电项目所需,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五点前文件递交结束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1、工程简介目前实施AGRO工业园输变电项目,包含两个部分的工作:LOT-3A:甘达阿尔巴农业工业园输电项目132kv变电站的设计、制造、测试、供应、安装和调试。LOT-4A:韦内纳塔农业工业园输电项目132 kv变电站的设计、制造、测试、供应、安装和调试2、拟购设备或物资主要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二、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本合同生效日期起30天内,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合 同总价的10%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交货后一个月),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第二次付款:交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80%。每一批货物交货到达天津港(或上海港)指定地点后两个月内,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该批货物价8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价的80%。第三次付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最后一台设备合同质保期满,卖方提交该批设备合同价10%的财务收据,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三、报价要求: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逆向竞拍,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含到天津港或上海港的车板交货价、含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包装费、国内运输费、保险费、商检费等
。3、请各家务必在报价单中明确是否响应以下商务条件:①交货期:项目发送排产通知后20天,请各家供应商明确是否符合,如不符合将无法进入后续评议。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件号 单位 数量 备注1 施工材料(大门、地板、防火门) 详见附表 批 1
②报价有效期:90天。③设备质保期:最后一批设备发运完成后12个月。④交货地点:天津港及上海港,具体交货地以买方集港通知为准,请报价时予以考 虑多港口交货的综合单价,且为一个单价,交货地不符合的供应商将不进入后续评议 。⑤付款方式:(接受厂家提出的最晚支付节点,响应的付款比列不符合的供应商将不进入后续评议)第一次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本合同生效日期起30天内,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合 同总价的10%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交货后一个月),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第二次付款:交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80%。每一批货物交货到达天津港(或上海港)指定地点后两个月内,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该批货物价8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价的80%。第三次付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最后一台设备合同质保期满,卖方提交该批设备合同价10%的财务收据,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6、上传报价时请提供 PDF版和可编辑版(excel)
。7、报价时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材料及产地、品牌、型号等信息
。8、提交厂家售后服务方案。
四、供货时间及地点:交货地点:天津港及上海港,具体交货地以买方集港通知为准;交货时间:项目部发正式排产通知后20天内。
五、报价时间:本次采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进行询价,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 5月 1 4 日 17:00。该报价单作为后续合同谈判的主要依据,上述报价资料(报价单、设备详细参数及配置等)请在2026年 5月 1 5 日 北 京 时 间 17:00时前上传至集采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填报金额必须与附件报价单一致,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门窗类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商,需提交参与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未提交将不进入后续评议
。2、供应商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3、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七、包装要求
:1、货物的包装要符合国际海(陆)运输要求和我方货运代理的具体要求;若因包装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2、外包装箱上严格按合同上的唛头标记填写合同号、发货单位、外形尺寸等信息。
八、评标办法:询比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地 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邮 编: 130000联 系 人(国际公司):冯茜 电话: 0431-84641799(8321)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冯茜电话:18137829104邮箱号:baozhangchu1j@163.com
十
一、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431-87982023)提出投诉。
附件一:授权书格式格式 1 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合同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地址:
格式 2 制造厂家授权书致: (买方名称)作为设在 (制造厂家地址)的制造/生产(合同设备名称和/或描述)的(制造厂家名称)在此以制造研制的名义授权 ( 代 理 公 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合同设备就第 号招标公告递交投标书并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并签署合同。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合同设备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出具授权的制造厂家名称:(公章):日期:
附件二: 投标报价表(注:*1、投标报价表手写填报无效;2、投标报价表为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组成部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此外,为便于开标,投标人还应另外单独提交投标报价一份
。3、请按照人民币万元统一报价。)
目 录表 6-1 报价汇总表表 6-1-1 分项报价表表 6-1-2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
表 6-1 报价汇总表人民币(万元)编号项目名称 报价金额 备注11.11.22合 计注
:1、含到天津港或上海港的车板交货价、含 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包装费、国内运输费、保险费、商检费等
。2、设备质保期:3、交货期:4、报价有效期:5、设备质保期:6、 交货地点:7、付款方式是否响应:8、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的方案及承诺:9、上传报价时请提供 PDF 版和可编辑版(excel)
。10、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表6-1-1分项报价人民币(万元)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原产地制造厂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备注123456合计 万元注:表中各项投标人均可分解成若干小项填报清楚。并标注主要部件供货商和品牌。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表 6-1-2 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备注规定的备品备件卖方推荐的备品备件 不计入总价备品、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卖方推荐的专用工具 不计入总价专用工具合 计注
:1、规定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有卖方填写,卖方必须推荐设备正式投产运行1 年内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并推荐 3 年运行所需的消耗件或增加的备品备件供买方选购
。2、本表所列的卖方 3 年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报价不计入总价中
。3、规定的备品备件分站包装。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12附件三:合同条款埃塞俄比亚AGRO工业园输变电项目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HCL-01-ETH-AGRO-JD-2025-003买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卖方:[XXX]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中国·北京
13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SHCL-01-ETH-AGRO-JD-2025-003买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17号院23号楼1205室邮编:100036电话:010-58384943
联系人:孟宪超
电子邮箱:mengxianchao@powerchina-intl.com卖方:[卖方名称]地址:邮编:电话/手机:
联系人:XXX
电子邮箱:使用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单位埃塞俄比亚AGRO工业园输变电项目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邮编:13000电话:18643144517
联系人:董非
电子邮箱:dongfei0206@163.com鉴于:买方拟向卖方购买本合同所列设备用于AGRO工业园输变电项目使用,卖方承诺提供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设备供买方完成项目。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
14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所列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技术服务事宜,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合同协议书2. 合同商务条款3. 合同技术协议4.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5. 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6. 主合同技术规范(如有)7. 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和双方在履约期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以及其它书面承诺(如有)本合同的各组成部分在在叙述相同事项发生矛盾或不一致时:文字叙述与图纸不一致的以经买方审核并以书面确认过的图纸为准(如果图纸尚未通过买方审核确认则以双方已经共同签字确认的文字叙述为准);前后不一致的以时间后者为准。二. 买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购买本合同规定的供货设备,卖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产品及相应的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三.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其中,合同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本价格为买方指定港口(天津港或上海港)交货价固定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保持不变。四.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承担合同规定的卖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五. 买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和程序向卖方支付有关款项。六.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肆份,卖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七. 本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本合同的生效日期以下列事件最后发生者为准
。1. 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法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16(签字页,此页无正文)买方: 卖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盖章)[公司全称及印章]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17号院23号楼6层601注册地址:电话:010-58382808 电话:开户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行:账号:778350013097 账号:行号:开户行地址:XX省(区、市)XX市(区、县)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7109331046 纳税人识别号:海关代码: 1104919039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合同签约地点:北京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0合同商务条款项目编号:PC-0101-26J6-FG0256.........................................1竞价采购函 1竞价采购公告 ...........................................................2第一次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本合同生效日期起30天内,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合 同总价的10%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交货后一个月),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第二次付款:交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80%。每一批货物交货到达天津港(或上海港)指定地点后两个月内,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该批货物价80%的财务 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价的80%。 ...........2第三次付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最后一台设备合同质保期满,卖方提交该批设备合同价10%的财务收据,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第一次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本合同生效日期起30天内,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合 同总价的10%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交货后一个月),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第二次付款:交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80%。每一批货物交货到达天津港(或上海港)指定地点后两个月内,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该批货物价80%的财务 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价的80%。 ...........3第三次付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最后一台设备合同质保期满,卖方提交该批设备合同价10%的财务收据,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6、 上传报价时请提供 PDF版和可编辑版(EXCEL)。 ........................37、 报价时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材料及产地、品牌、型号等信息。 ...............38、提交厂家售后服务方案。 ..............................................3
九、联系方式 ............................................................4附件一:授权书格式 ......................................................5格式 2 制造厂家授权书.................................................6附件三:合同条款 .......................................................12
1合同协议书 .............................................................13合同商务条款 ............................................................0定义 3第一章 合同标的 ........................................................5第二章 供货范围 ........................................................5第三章 合同价格 ........................................................6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6第一次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本合同生效日期起30天内,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合 同总价的10%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交货后一个月),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7第二次付款:交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80%。每一批货物交货到达天津港(或上海港)指定地点后两个月内,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该批货物价8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价的80%。 ...........7第三次付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最后一台设备合同质保期满,卖方提交该批设备合同价10%的财务收据,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7第五章 交货 ............................................................8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10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联络 .................................................13第八章 质量与检验 .....................................................15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7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18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20第十二章 知识产权 .....................................................22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22第十四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23
2第十五章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23第十六章 反腐败 .......................................................23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23附件一 合同设备分项价格表 .............................................261 261 261 26含设备总价中 ..........................................................26人民币大写: RMB: ..................................26附件二 设备交货计划表 .................................................28附件三 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量保函格式 .............................29附件四 包装及运输要求 .................................................31包装及运输要求 ........................................................31附件五 反腐败合同条款 .................................................36
3定义1.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应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
。2. “买方”是指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包括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受让方
。3. “卖方”是指[XXX]公司。包括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受让方
。4. “业主”是指埃塞俄比亚电力公司及其继任方
。5. “项目”是指埃塞俄比亚AGRO工业园输变电项目
。6. “设计方”是指买方的设计分包商
。7. “咨询”是指业主为项目聘请的业主为项目聘请的监理公司
。8. “主合同”是指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已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
。9.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本合同条款,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包括双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本合同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0. “合同设备”或“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求供应的所有产品
。11. “合同价格”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及时、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总费用
。12.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3.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设备及其与项目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和软件)及用于项目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14. “技术协议”是指买卖双方及设计方三方签订的本合同技术协议15.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所进行的试验
。16. “初步验收”是指完成现场试验和试运行后, 当性能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保证值后,业主对本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并签发书面验收证书
。17. “最终验收”是指业主对全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的验收并签发书面验收证
4书
。18.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9. “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试验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和技术文件
。20. “现场”是指项目所在地
。21.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
。22.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23.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24. “质量保证期”或“质保期”是指业主签发运行证明后1年,变压器和电抗器为业主签发完运行证明后5年
。25. “潜在缺陷”是指是由于卖方在设计、制造所引起的在最终检验时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被发现的设备的缺陷,是使设备有可能在各种运行条件下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使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卖方对改正潜在缺陷负有责任的时间应该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后1年。潜在缺陷发现以后,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修理或更换,并对产生潜在缺陷的设备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26. “开始日期”是指本合同生效之日
。27. “商检”是指制造厂生产供货的产品必须通过生产和(或)出口国有关规定的商检机构对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的法定检验
。28. “买方图纸”是指买方按合同要求向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29. “卖方图纸”是指卖方按合同要求向买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30. “最后一批设备交货”是指该批设备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中已交付的设备总价值达到合同价格的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31.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在经买方书面同意后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经许可的受让方。
5第一章 合同标的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名称:施工材料。主要设备规格(型号):详见报价表或详见《技术协议》。数量:AGRO 工业园 Lot3A&4A 施工材料1套。项目委托实施单位采购计划号或招标编号:[必须填写]第二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且满足主合同要求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第三条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要求按(依照)本合同技术协议。第四条卖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本合同要求执行。卖方有义务供应买方为维护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如卖方欲停止生产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选购相应备品备件留作备用,并且协助买方获取可用的替代品。在全部合同设备最终验收通过后5年内,卖方有义务随时以不超过本合同价格提供买方所需备品备件。第五条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本合同要求执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免费提供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最新运行经验及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提供这些资料不构成任何专利转让和技术转让。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受由于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而产生侵权。若有任何侵权行为,卖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买方不负任何责任。第六条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顺利安装、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第二章 供货范围第七条合同供货范围卖方应提供符合合同文件规定和性能的设备及附件,并保证其设备质量和使用寿命。对合同设备的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保险和交货(上海港或天津港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全面负责;按照商务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必要专用工具和备品备
6件;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对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和验收等提供技术指导(支持);提供出厂验收和国内培训服务等。对上述工作的质量负责。主要设备清单: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品牌或原产地 备注1施工材料 套 12第八条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商检、出口包装、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现场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及时补上,如发生任何费用则由卖方承担。第三章 合同价格第九条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其中,合同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增值税金额为为人民币[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该价款包括设计和制造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用、技术资料费用、知识产权、工厂试验费用、出口包装费用、出口商检费用(如需)、现场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费用、运输费用(至国内买方指定港口)、运输保险费、VERIFIED GROSS MASS(VGM)费用,还包括卖方应缴纳的(中国)国内各种税赋(如有)及合同其他地方明确指出费用。第十条本价格为国内指定港口(天津港或上海港)指定交货地点的车板/车船交货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固定不变。第十一条上述费用的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一。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第十二条本合同使用币种类为人民币。第十三条付款方式:本合同双方选择以下第(3)或(4)种方式支付价款:
7(1) 汇票;(2) 支票;(3) 电汇;(4) 银行承兑汇票;(5) 其它:。第十四条合同价款支付。(1) 合同价款按如下方式支付第一次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本合同生效日期起30天内,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合 同总价的10%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交货后一个月),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第二次付款:交货款为合同总价的 80%。每一批货物交货到达天津港(或上海港)指定地点后两个月内,卖方提交该批货物价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该批货物价8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价的80%。第三次付款: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最后一台设备合同质保期满,卖方提交该批设备合同价10%的财务收据,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2) 在执行上述付款时,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第十五条卖方应呈交下列付款单据:(1) 13%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a.在收到买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后,卖方应在15日内向买方提交发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全责,买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造成的损失;b.卖方严格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内容开票,保证名称、数量/重量、单位和金额准确无误。将合同编号、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必须写入发票备注栏;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8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第五章 交货第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二。第十七条交货地点如下:国内指定港口(天津港或上海港)指定集货地车板/船板交货具体收货人由买方委托的货代书面通知卖方。验货地点:AGRO工业园输变电项目现场。第十八条发货前卖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前2个月向买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在每批货物启运前15天前,卖方应以邮件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买方或买方委托货运代理。第十九条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附件二规定的交货时间为准。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买方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部套的完整性。买方验收合格并收货的日期即为卖方实际交货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第二十条卖方货物发运负责人联系方式:[XXX]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邮箱:mailto:qiying@sinohydrohenan.com第二十一条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前15天,卖方应以邮件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1) 合同号;(2) 机组号;(3) 货物备妥托运日;(4) 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5) 货物总毛重;
9(6) 货物总体积;(7) 总包装件数及每件/箱货物的中英文装箱单、体积、重量;(8) 交运车站名称、车号和运单号;(9) 重量超过2吨或尺寸超过3×3×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10)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第二十二条发货计划中遗漏的且供货所必需的货物,卖方应采取措施交货以满足安装进度要求。第二十三条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业主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卖方应负责在损失发生的三个月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的港口,并且通知买方。补齐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的生产、制造、运输保险等费用将由卖方承担。第二十四条卖方应于每批发货前提交下列单据(每批次设备的发票金额除设备本身价格金额外,还应包含该批次设备的运输费用、试验的分摊费用、技术服务费用等其它相关费用)(1) 该批设备相应金额的价格清单;(2) 该批设备中英文对照的箱件清单、装箱清单(工厂发货前30天);(3) 该批此详细的发运清单,该发运清单上必须写明本合同编号;(4) 该批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5) 该批设备的商检出境货物换证凭条/单(如有,发货前10天);(6) 危险品需发货前60天提供危险品证书及MSDS(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第二十五条卖方应提前20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买方可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如果买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卖方有权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第二十六条图纸及技术资料提交要求(以下为参考案例)
10[卖方应向买方分批提供:满足电站设计安装所需的及业主要求的厂家中法文对照图纸以及中法文资料、技术文件。卖方提交的18套完整的随机图纸资料(包括U盘4份,格式为PDF格式),包括设备总装图、各部件的组装图、安装图、基础图、易损零部件图、现场拆卸组装或加工所需的图纸,随机图纸资料的项目不少于附件二技术协议要求的规定,图纸资料应满足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修等。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提供方式在图纸资料提供前,双方协商确定分发的数量及接收单位,具体分发寄送工作由卖方执行。]第二十七条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邮件通知买方。第二十八条技术资料及交/邮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十章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起算时间。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或买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是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7天内),向买方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如因买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7天内),向买方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复制费用由买方负担。第二十九条保险(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在制造、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以买方为受益人。(2) 卖方应向买方同意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出现索赔事件时,有义务协助买方向该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3) 投保总额为合同设备总价的110%。第三十条收货单位:具体收货人由买方委托的货代书面通知卖方。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第三十一条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有关的最新规定。按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及相关包装标准和对外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包装的尺寸分别按GB/T4892-1996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201-9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13757-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11GB/T15140-94《航空货运集装单元技术要求》和GB/T16471-1996《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设计和制作。合同设备、材料的运输包装应根据外贸运输海、陆运输方式多、装卸次数多、运输距离远和运输周期长的特点,合理设计、合理用料,保证设备、材料在国内外全程运输过程中装卸、堆码、储存方便安全。具有适合长途陆运和海运及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详细的包装与运输的标准和要求见合同附件四。第三十二条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正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 发货唛头和运输标记(买方另行书面通知):(2)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3) 箱号/件号,其中箱号编写为“号,其中箱号编写为“□-Bn-i/M”(“□”为卖方简称,“B”为不返回设备简称,“n”为批次,“i”为本批的第几箱,“M”为本批总箱数。卖方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4) 毛重/净重(公斤);(5) 体积(长×宽×高,以厘米表示)。(6) 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卖方应采用不褪色的颜料在包装箱外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重心、起吊位置,并根据需要标明“轻放”、“勿倒置”、“防雨”和“勿叠压”等中英文国际贸易运输中常用的符号和文字。第三十三条包装要求:(1) 木箱包装要求:胶合板厚18mm,外部需要铁皮包角(或铁条,根据情况)加固,纵向承重柱间距不得大于0.5m,下部支撑木方型式:二面或四面进叉,承载动载:1500kg、静载:2500kg。(2) 花栏包装要求:下部支撑木方型式:二面或四面进叉:外部需要铁皮包角(
12或铁条)加固,纵向承重柱间距不得大于0.5m,承载动载:1500kg、静载:2500kg。(3) 托盘包装要求:底部木板厚度:18mm,承载动载:1500kg、静载:2500kg下部支撑木方型式:二面或四面进叉。第三十四条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并在显著位置标识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发货标记。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及防撞损保护。第三十五条每件包装箱内,应有中英文对照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中英文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并向买方提供电子装箱清单。所有资料需用防水塑料袋包装密封。第三十六条合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所属设备分类包装,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备件在满足卖方要求的储存条件下,保证5年内有效(密封件、绝缘包扎材料除外)。第三十七条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三条注明上述内容。第三十八条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第三十九条在包装箱装钉前卖方必须完成有关的商检工作。如果有原木包装,原木包装部分必须经过熏蒸处理,并出具中英文对照的熏蒸报告,加盖熏蒸标识。第四十条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第四十一条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包装箱必须使用免熏蒸材料或在包装箱属地办理有熏蒸证明,包装箱有熏蒸标记,否则在发运港口产生的熏蒸费用由卖方承担。第四十二条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第四十三条包装不合格、外包装箱没有唛头标识、清单的重量与货物实际重量相差10%以上,按1000元/件处罚,照片作为处罚依据。货物进仓后,经过磅若发现包装件的实际重量与卖方提供的清单重量或唛头重量相差±5%的,按500元/件处罚。单个包装箱体积不得低于1m3,箱件包装中的设备容积率必须大于75%,如有违反,买方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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