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等7个分公司资产处置 | 项目编号: | WZ410001260001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05-11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05-25 |
| 资产转让方式 : | 单个转让 | ||
| 标的名称: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等7个分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其拟报废资产残余价值--安阳地区 | ||
| 评估价值: | 710856.4元 | 评估机构: | 河南华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华通评报字(2026)第011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6-03-31 |
| 核准(备案)机构: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6-04-23 |
| 核准(备案)号 : | ZMD-1 | ||
| 规格 | 详见资产明细清单 | 存放地 | 河南省安阳市京港澳高速豫冀省界绿通验货站院内西广场 |
| 资产来源 | 购买 | ||
| 标的说明 | 详见资产明细清单 | ||
|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资产清单(即本次报废物品明细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即本次报废物品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即本次报废物品)交接。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进行现场踏勘,并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4)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本项目报废资产处置方式为分批分量交付,报废资产拆除后,由施工单位将其拉至施工项目沿线指定临时存放地点,采取按堆放资产超50吨或100吨后,分批分次交付受让方。受让方应及时与转让方沟通,于资产(即各批次报废物品)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将各批次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6)转让方基本信息中注册资本为总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注册资本。 7)现场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资产展示地点如下:新乡分公司-王志强-18749123976-资产展示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中大道与北环路北500米西原新济运管中心院内 洛阳分公司-车艳阳-15038018027-资产展示点:连霍高速洛阳段新安收费站新安工区 商丘分公司-许红涛-13937071318-资产展示地点:连霍高速商丘段民权路产外勤中队院内 安阳分公司-吴凡-15993891293-资产展示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京港澳高速豫冀省界绿通验货站院内西广场 三门峡分公司-贾书通-15039192231-资产展示地点:1.连霍高速三门段观音堂收费站2.连霍高速三门段灵宝西收费站旁路产中队 鹤壁分公司-李丽晓-15838170556-资产展示点:台辉高速鹤壁至辉县段朝歌服务区 驻马店分公司-闫家乐-18339992818-资产展示点:1.许广高速泌阳段白云山服务区;2.许广高速泌阳段泌阳东收费站 8)本项目报废资产在拆除、搬运及运输过程中将产生正常合理损耗。竞买人须自行充分预判并综合考量该部分损耗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9)本项目报废资产已具备拆除条件,根据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3月31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纪要》((2026)7号),本次拟报废资产采取“边拆除、边回收”的模式进行处置,目前所有拟报废处置资产均在高速公路项目上,尚未拆除,具体报废处置资产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 ||
| 转让方名称: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0MA9MK5AJ56 | 企业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 住所: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朱古洞乡新泌高速路入口办公楼 | ||
| 批准单位: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 批准文件: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纪要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拍卖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先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后,与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后,再进行报名活动。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764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 相关附件: | 承诺书.pdf 资产评估明细表.pdf | ||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 中心 联系人: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尹老师 任老师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1-65915521 |
| 中心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