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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联港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太仓港国际供应链集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12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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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太仓联港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太仓港国际供应链集成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850001002039 项目名称 太仓联港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太仓港国际供应链集成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850001002039001001 标段名称 太仓联港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太仓港国际供应链集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2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 太仓联港物流有限公司 的 太仓联港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太仓港国际供应链集成中心项目 已经由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太港管备〔2026〕77号文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太仓联港物流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以南、平江路以西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50000.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970.91万元,设备购置费1266万元,安装工程费2403万元,土地购置及税费4985.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05.77万元,预备费2082.29万元,建设期利息1287万元。新建供应链集成中心,项目用地面积88637.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100平方米,其中仓库用房53000平方米,坡道14900平方米,其他用房4200平方米。购置制冷机等设备共46台(套)。项目年用电量400万度,年用水量0.98万吨。项目必须完成安全、环保、节能、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建筑面积:72100.0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50000.81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年06月15日 至 2026年08月13日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是否网上支付
是否网上投标
工期(天)
E3205850001002039001001
太仓联港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太仓港国际供应链集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461.0
信誉良好


60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勘察资质,须由牵头人单位委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也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且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投标人自2021年05月0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任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如上述材料无法完整体现类似业绩工程性质或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该工程业绩必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并须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类似业绩情况表中选定该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资格审查类似业绩情况表中未选定该入库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申请人业绩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下载招标文件起时间
下载招标文件止时间
E3205850001002039001001
太仓联港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太仓港国际供应链集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026年05月11日 09:00
2026年06月02日 14:00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投标文件提交止时间
E3205850001002039001001
太仓联港物流有限公司新建太仓港国际供应链集成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026年06月02日 14:0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陆渡街道万金北路88号4栋)。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9. 招标人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北环路8号

联系人:
杨欣瑜
传真:
电话:
0512-56661020
邮编:
215400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39号联合大厦20楼

联系人:
曹冰
传真:
0512-81606892
电话:
13063849156
邮编:
215400
e-mail:
472454109@qq.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曹冰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13063849156
上岗证号:
1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05-11 至 2026-06-02
13. 
备注:
(一)本招标公告格式条款中的第 5 条“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第
(1)-
(5)款相关要求取消。
(二)1、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注:本项目拟新建供应链集成中心,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超20000m2。。
2、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财务要求:良好。
4、信誉要求:良好。
5、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三)评标、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后,当有效投标人数量超过3家时,向招标人择优推荐3家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择优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超过3家时,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直接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是否具有竞争性评审,评审一致认为具有竞争性的,按评标结果直接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评审认为不具有竞争性的或评审委员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否决全部投标,重新招标。
(四)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人对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 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至“太仓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https://58.211.58.96/BidOpening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标书,不参与后续招标流程。
14. 保证金信息: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及保证金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31120100310517983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6232812000000285859)]
  
(3)保证金金额(元):80000.00
  
(4)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现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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