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3159FG056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和广东广播电视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4页“霓虹灯维保费(外墙LED灯、台标)” 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修改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第5页“程控交换机系统维护服务”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修改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5页“电梯维护服务”要求修改为:“★1、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①如电梯维护服务未采取分包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投标时提交证书扫描件。②如电梯维护服务采取分包的,则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采购需求附件)。”第5页“立体机械车库设备维护服务”要求修改为:“★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①如立体机械车库设备维护服务未采取分包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时提交证书扫描件。②如立体机械车库设备维护服务采取分包的,则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和广东广播电视台及下属单位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333号自编22号
联系方式:020-61292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35/83186862(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020-83186835/83186862(sczx3@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1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和广东广播电视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51101).zip 绿植标准.doc 委托代理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