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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东经济开发区河道优化建设项目(第二次)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1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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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经济开发区河道优化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东经济开发区河道优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专项债)。招标人为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启东市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估算投资600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启东经济开发区河道优化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岸坡整治、新建φ200仿木桩护岸,支护长度1948m;草籽护坡15328㎡,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  年  5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公告的媒介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子以全省通报批评;对31名从业人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地址:启东市牡丹江西路2088号5楼

联系人:刘衡

联系人:黄丽丽
电话:0513-68522207
电话:0513-83901130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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