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采购公告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5-18 09:30:00(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5-27 09:30:00(北京时间) | ||||||
| 2 | 采购公告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18 09:30:00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6-05-27 09:30:00 | ||||||
| 3 | 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三、评分标准(所有标项均适用) | 3.2服务响应评价(客观分) 为保证抽样、制样、样品检测的时效性及应急处置的及时性,根据投标人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到达采购人单位的时间进行评价,未提供不得分。 (1)响应时间≤2个小时的,得10分; (2)2个小时<响应时间≤5个小时的,得7分; (3)5个小时<响应时间≤8个小时的,得4分; (4)响应时间>8个小时的,得1分。 注:①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实验室场地位置截图及真实性承诺书等); ②考虑抽取的样品运输时间以汽车运输时间计算,提供以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电子地图测算供应商CMA资质证书上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地址到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地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导航时间的截图。 | 3.2应急服务响应评价(客观分) 为保证抽样、样品运输、检测的时效性及应急处置的及时性,根据投标人应急响应能力〔响应时间: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贵阳市筑城广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9号)的时间〕及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检测人员、检测设备、交通方式等应急响应和抽样送样时间安排等内容)进行评价,未提供不得分。 (1)响应时间≤2个小时,且同时提供完整的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得10分; (2)2个小时<响应时间≤5个小时,且同时提供完整的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得7分; (3)5个小时<响应时间≤8个小时,且同时提供完整的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得4分; (4)响应时间>8个小时,且同时提供完整的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得1分。 (5)其他不符合上述得分情形的,本项不得分。 注: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响应时间)和具体应急响应实施方案,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4 | 采购文件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响应部分 | 新增“7.应急服务响应承诺函(参考格式)” 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