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6〕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9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宗地名称
| 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99地块
| 宗地坐落
|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
|
用地用海分类
| 工业用地
| 产业准入类型
| 通用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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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24277.39
| 容积率
| ≥1.5且≤3.0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2040
| 上限价格(万元)
| 3060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08
| 竞价增价幅度 (万元)
| 人民币5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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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亩均税收 (万元/亩)
| 50
| 竞亩均税收增加幅度 (万元/亩)
| 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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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 50
| 其他要求 (绿地率%)
| ≥10%且≤20%
|
备注:
|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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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要求:
(一)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14566.44万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亩。
(三)达产后亩均增加值≥113.1万元/亩;
(四)单位能耗增加值≥4万元/吨标煤;
(五)单位排放增加值≥2593.04万元/吨;
(六)R&D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3.0%。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拍卖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
三、竞买对象:
申请竞买人资格由鹿城区人民政府初审。竞买申请人需在2026月5月15日前向鹿城区人民政府提交初审申请相关资料(具体见《鹿城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办法》,联系人潘沈仁,
联系电话:88030824),进入拍卖报名期后,竞买申请人须于2026年5月27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见《拍卖出让须知》)。经鹿城区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网上交易管理员给予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四)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新公司达产后实际缴纳的年亩均税收值认定;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不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竞买人在鹿城区范围内实际缴纳的年税收减去竞买人在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额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如果企业在本地块之外的生产用地(用房)有变化的,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予以调整。用地(用房)变化情况具体由竞得人负责提供,由项目监管人负责调查核实。
(五)出让人可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四、地块的拍卖起始价和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地块起始地价为2040万元,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上限价格为3060万元。
(二)当地块拍卖价格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三)当竞买人报价达到第一阶段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上限价格基础上竞报达产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的程序,地块起始年亩均税收为50万元/亩,每次竞报增幅为1万元/亩(含)及其整数倍,按照竞报年亩均税收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当地块竞报年亩均税收达到60万元/亩(含)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摇号具体要求详见《温州市区工业用地出让公开摇号规则》。
五、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鹿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99地块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凭《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一期A-99地块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地块拍卖时间:2026年6月 3日9时30分
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 5月 12日9时00分至2026年 6月1日17时00分。
资格初审完成时间:2026年5 月25 日前。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 月1 日17时00分。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拍卖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3楼)
联系电话:
资规
联系人:0577-88631108 王女士
服务
联系人:0577-88925710 李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