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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便携式称重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贵州
发布时间:2026-05-1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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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便携式称重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便携式称重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星诚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德溪街道拓海山语城二期 7栋 8楼1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5 月 22 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GZXCTC-2026-0411
项目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便携式称重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t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357000.00元
采购范围: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便携式称重仪采购项目(详见附件3)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交货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5年6月(含)以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4.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投标供应商需要踏勘的:自行组织踏勘。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 5月 12 日09时00分至2026年 5 月 18 日17时00分
地点:贵州星诚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德溪街道拓海山语城二期 7栋 8楼1号房)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300 .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2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地点:贵州星诚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6年 5 月 22 日15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星诚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缴纳:潜在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 5 月 21 日16:3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开 户 名:贵州星诚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帐  号:54350188000166138
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或及时缴纳保证金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
地址: 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路175号
联系电话: 张迅  1528512568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星诚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七星关区德溪街道拓海山语城二期 7栋 8楼1号房
联系方式:刘印根、1369797421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迅  15285125684   刘印根、1369797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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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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