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桂平市石龙中心卫生院院内改造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4382001 | ||||
| 招标人 | 桂平市石龙中心卫生院 | ||||||
| 建设单位 | 桂平市石龙中心卫生院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佳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桂平市石龙中心卫生院院内改造工程主要包含旧住院楼、手术楼、医技楼、公卫楼、门诊楼、原供应室、住院综合楼及发电房、污水处理房、旧B超楼梯维修改造工程,以及室外拆除、沥青铺设、围墙、排水沟、树池、停车位标线等室外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5月9日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5 月11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5 月14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大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肆佰伍拾捌万零贰拾肆元叁角叁分(¥4580024.33 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陆先强(注册编号:桂1452023202400301,身份证号:450881********089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玄沅(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4457;身份证号:450881********116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肆佰零陆万零贰佰肆拾元伍角壹分(¥4060240.51 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黄春鸣(注册编号:桂245060907895,身份证号:450104********152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姚语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12847;身份证号:452702********226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崇左市老年人康复护理大楼 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肆佰零捌万贰仟贰佰叁拾柒元贰角壹分(¥4082237.21元)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卢品良(注册编号:桂1452013201304331,身份证号:452129********003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郑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2444;身份证号:450103********151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3#、4#、6#学生公寓改造项目 企业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网络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372007 | ||||